詳解核輻射事故後如何進行醫學應急
據介紹, 核事故指的是核設施或者核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偏離運行的狀態。 在這種狀態下, 若有關的專設安全設施不能按設計要求發揮作用, 則放射性物質的釋放可能會達到不可接受的水準。 核事故後煙雲飄浮的距離, 取決於風速和其他氣象條件。
問答指出, 通常情況下, 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後的首要任務是限制輻射暴露的發生。
主要通過疏散或隱蔽受影響人口, 減少放射性煙雲沉降的影響。 根據大氣中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和當時的氣象條件, 例如風向和降水等, 並依據爆炸的中心範圍,
一旦出現核與輻射突發事件, 公眾必須做的第一件事是盡可能獲取可信的關於突發事件的資訊, 瞭解政府部門的決定、通知。 應通過各種手段保持與地方政府的資訊溝通, 切記不可輕信謠言或小道資訊。 其次, 公眾應迅速採取必要的自我防護措施, 例如可以選用就近的建築物進行隱蔽, 關閉門窗, 關閉通風設備, 並根據地方政府的安排實施有組織、有序地撤離。 當判斷有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時, 切忌不能迎著風, 也不能順著風跑, 應儘量往風向的側面躲, 並迅速進入建築物內隱蔽。 應採取呼吸防護, 包括用濕毛巾、布塊等捂住口鼻, 過濾放射性粒子。 體表的防護可用各種日常服裝,
問答強調, 出現核與輻射事故時, 公眾要特別注意保持心態平穩, 千萬不要惶恐不安。
根據問答, 暴露於電離輻射可能會增加患癌症的風險。 對原子彈爆炸倖存者、接受放射診療的病人、職業受照人群以及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受照人群的輻射流行病學研究表明, 在全身輻射劑量低於100毫西弗(mSv)時, 未發現明顯的輻射致癌效應。 對日本原子彈爆炸倖存者的調查研究表明, 在遭受輻射後數年裡, 患白血病的風險增加;10年後患癌症的風險增加。
問答指出,
對出生後一個月內的新生兒, 穩定性碘服用量應保持在有效的最低水準。 對有些人, 例如, 甲狀腺有結節者, 突眼性甲狀腺腫已經治癒者,
問答強調, 碘片不能保護來自於體外的放射性和被身體吸收的除碘以外的放射性物質。
碘甲狀腺阻斷在多數場合應與其他防護措施, 比如隱蔽待於室內、關閉門窗等綜合使用。 與此同時, 碘片的服用要根據政府的指示, 只有政府在評估事故狀態以後才能決定是否需要服用碘片。 不能僅憑個人主觀臆斷或因恐懼而擅自服用。
在核應急狀態下, 公眾如何保持良好心態?問答表示, 對於受到心理打擊的受害者,
根據問答, 雖然輻射可能對人體造成損傷, 但如果劑量不高, 機體可以通過自身的代謝過程對受損傷的細胞或局部組織進行修復。 這種修復作用程度的大小, 既與原初損傷的程度有關, 又可能因個體間的差異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