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四季養生

四季養生

食用秋棗的七大注意事項

1、腐爛變質棗忌食用。 大棗腐爛後, 會使微生物繁殖, 棗中的果酸酶繼續分解果膠產生果膠酸和甲醇, 甲醇可再分解生成甲醛和甲醇。

食用腐爛的棗, 輕者可引起頭暈, 使眼睛受害, 重則危及生命。

2、不宜與維生素同時食用。 棗中的維生素可使維生素K分解破壞, 使治療作用降低。

3、不宜和黃瓜或蘿蔔一起食用。 蘿蔔會有抗壞血酸酶, 黃瓜含有維生素分解酶, 兩種成分都可破壞其他食物中的維生素。

4、不應和動物肝臟同時食用。 動物的肝臟富含銅、鐵等元素, 銅鐵離子極易使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維生素氧化而失去功效。

5、服用退熱藥時禁忌食用。 服用退熱藥物同時食用含糖量高的食物容易形成不溶性的複合體, 減少初期的吸收速度。 大棗為含糖量高的食物, 故禁忌食用。

6、服苦味健胃藥及驅風健胃藥時不應食用。 苦味及驅風健胃藥是靠藥物的苦味來刺激味覺器官,

反射性地提高食物對中樞的興奮性, 以幫助消化、增進食欲。 若服用以上藥物時用大棗, 則明顯地影響藥物的療效。

7、齲齒疼痛、下腹部脹滿、大便秘結者不宜食用, 忌與蔥、魚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