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后遺癥
登革熱簡單的來講就是由于登革熱病毒或者是被蚊蟲叮咬傳播引起的一種急性的傳染性的疾病, 一旦感染, 是會導致全身發熱, 而且全身還會出現皮疹以及肌肉酸痛的癥狀, 對人身體健康的影響是很大的, 身體出現登革熱, 最好是積極進行治療, 不過在治療的時候還需要進行隔離。
登革熱后遺癥有哪些?
1、一般來說, 登革熱在治愈好了之后, 是不會有什么后遺癥的體現的, 但是如果登革熱在進行第二次的感染之后, 就會有百分之五的幾率有后遺癥的出血熱發生了。
2、出血熱的表現主要是, 人體的視網膜底有出血的情況, 可能是會造成人的雙眼有失明的問題, 人體關節腔有出血的問題, 從而導致人體關節發生僵直, 還會有腎功能衰竭的問題發生。 有腎功能不全的問題。
3、還有可能會引發身體的肝臟出現受損的問題發生, 但是具體后遺癥的體現要看病情的病情程度來決定。
登革熱的潛伏期為3-15天, 常見潛伏期為5-8天。 典型登革熱的癥狀包括突發高熱, 可達39~40℃;發熱時伴有頭痛、眼痛、肌肉骨關節疼痛;可能伴有食欲下降、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消化道癥狀。
癥狀有哪些?
1.發熱:突發高熱, 體溫迅速達39℃以上, 一般持續2~7日, 熱型多不規則, 部分病例于第3~5日體溫降至正常, 1日后又再升高, 呈雙峰熱或鞍型熱。
2.皮疹:初見掌心、腳底或軀干及腹部, 漸次延及頸和四肢, 部分患者見于面部, 可為斑丘疹、麻疹樣皮疹、猩紅熱樣皮疹、紅斑疹, 稍有刺癢。
3.體痛:一般會有頭痛、眼眶痛、肌肉痛和關節痛。
4.出血:約半數病例可出現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出血, 臉部、頸部、胸部等皮膚發紅, 部分病例有眼結膜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