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意義——初覺“無我”
“無我”是佛教的一種說法, 也就是說佛教認為,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獨立存在的, 都是有關聯的, 因此沒有一個人能夠脫離他與世界的關係,
“離有情義”、“依他起義”和“無動作義”, 都是說明無我的道理的。 “有情”的巴厘語是“薩埵”, 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 婆羅門教和其他各派主張一切有情都有一個常住的(固定不變地存在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意義與“靈魂”相當)。 緣起論則認為所謂“有情”, 無非是種種物質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體。 從身體的組織來說, 有情是由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六種元素)所構成的, 依借前五大而有身體的機關及其作用-地為骨肉, 水為血液, 火為暖氣, 風為呼吸, 空為種種的空隙;依借後一大(識)而表現種種的精神活動。 再從心理的要素來說, 有情的組織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 蘊就是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