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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擬出預付卡管理細則:單張資金限額5000元

央行昨日發布的《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 購卡人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含)以上時,

應使用實名。 發卡機構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 登記身份基本信息, 核對有效身份證件, 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征求意見稿規定, 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為5000元, 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為1000元;用于小額快速支付領域的電子現金、電子錢包類芯片預付卡資金限額為1000元;具有向發卡機構為客戶開立的網絡實名個人支付賬戶充值功能的充值卡資金限額為100元。

記名預付卡可掛失, 可贖回, 不得設置有效期。 不記名預付卡不能掛失, 可設置有效期, 有效期不少于3年。 用于小額快速支付領域的電子現金、電子錢包類芯片預付卡可不掛失, 可設置不少于3年的有效期。

征求意見稿規定, 經人民銀行批準可發行向本發卡機構為客戶開立的網絡實名個人賬戶充值的充值卡,

其充值后的資金只能用于網絡購物消費, 不得通過任何途徑提現、變現和套現。 充值卡可直接用于網絡購物消費, 但不得用于在實體經營門店消費。

征求意見稿要求預付卡嚴禁以下充值行為:記名預付卡向不記名預付卡充值;不同發卡機構發行的預付卡之間相互充值;充值卡以外的預付卡向網絡支付賬戶充值;預付卡向銀行賬戶充值、轉賬;預付卡和單用途預付卡之間互相充值;電話卡、移動充值卡、公交卡、游戲點卡向預付卡充值。

根據艾瑞咨詢《2011年中國預付費卡行業研究報告》數據顯示, 2010年底中國第三方支付企業發行的多用途預付卡市場規模達到965億,

預計2013年底將超過3000億元。

■解讀

美容美發卡不在管理范圍

目前市場流通的預付卡有兩種:一類是由第三方與眾多商家簽訂協議發行的跨行業預付卡, 可在眾多聯盟商戶刷卡消費;另一類是由企業通過購買、委托等方式獲得制卡技術并發售儲值卡, 卡只能在該企業內消費使用, 美容美發企業等發行的消費儲值卡則屬這一類。

中國支付體系研究中心主任張寬海指出, 類似于資和信、福卡、中銀通這樣多處使用的預付卡由央行監管, 而像健身、美容、超市會員卡則由商務部門牽頭監管。 而由商務部監管的有關《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行和服務規范》目前還沒出臺。

多處規定體現實名信息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工程系主任劉澄表示, 征求意見稿的一大亮點是實名, 處處體現了實名的信息, 比如超過一萬塊錢以上的要實名。

此外, 原來不記名預付卡期限由發卡人自行設計, 現在統一設定為不少于三年, 是為防止發卡機構利用過短的期限占用持卡人未及消費的資金。

劉澄指出, 國外也有預付卡, 但都是小額的, 真正大額的主要是信用卡來結算。 而預付卡在中國是一大特色, 相當于一種福利形式, 但如果變成大額, 就有隱形腐敗的可能, 還會有偷稅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