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早期一般是什麼症狀?如何判斷呢?
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的症狀很相似,
惡性黑色瘤則有特殊的症兆。
所有皮膚癌共有的症狀就是變化,
這是每個人必須注意的。
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起初可能只是一些表面粗糙的小斑,
比周圍皮膚略紅或略白;也可能是微小的腫塊或一個很易出血、癒合緩慢或不能癒合的小潰瘍。
癌腫起始可能非常微小,
像針尖般大小,
如果不加治療,
癌細胞會擴散至周圍組織;一旦癌細胞已擴散,
治療就比較困難,
而且容易留下瘢痕。
被陽光曬傷的皮膚偶爾會出現帶鱗屑的扁平微紅斑塊,
稱為光化性角化病,
此病並非癌症,
但是可能變成癌。
惡性黑色瘤是最危險的一種皮膚癌,
症狀通常是出現皮膚色斑、痣的顏色改變、出現新的痣,
病變累及產生褐色色素和黑色色素的細胞。
應該特別注意皮膚深色的斑、點或痣的變化,
警覺新痣的形成、痣出血、新舊深色斑點形狀和顏色的變化,
如果發現上述症狀中的任何一種,
應立即就醫,
不要耽擱。
及早治療,
惡性黑色瘤往往可以治癒;置之不理,
則癌細胞會擴散至身體的其他部位,
可能侵襲各重要器官。
皮膚癌是怎樣診治的?若懷疑患上皮膚癌,
應該做些什麼試驗? 由於皮膚癌生長在體表,
診斷的第一步是由皮膚科醫生望診。
一位有經驗的皮膚科醫生只消用眼察看,
就知道皮膚上的瘤是不是良性的。
如果他懷疑是皮膚癌,
會切下一小片組織送到化驗室做顯微鏡檢查。
病理學家(鑒定異常細胞的專家)將確定細胞是不是癌性的。
是的話,
皮膚科醫生將從許多方法中選擇一種來切除腫瘤。
即使腫瘤並非癌性,
醫生仍可能將腫瘤切除,
以防止腫瘤癌變。
某些癌前皮膚病變可以用一種合有抗癌藥物的皮膚乳劑來治療。
對付早期的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
醫生會用手術刀切除腫瘤,
或用液氮冷凍切除。
冷凍治療利用低溫殺死癌細胞,
創口在幾星期後癒合,
僅留下少許瘢痕,
有時甚至不留瘢痕。
使用手術刀或一種稱為刮器的外科器械做手術切除,
會造成較明顯的瘢痕.好處是醫生可以檢查切下來的組織,
並且確定是否已把癌腫徹底切除。
將癌腫切除之後,
可立即對創口作電灼治療,
以殺死殘留的癌細胞,
同時封閉血管以止血。
惡性黑色瘤比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有更大的潛在危險,
因此幾乎總是用外科手術將癌腫連同周圍的一些組織一併切除。
如果癌細胞已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
可能要用其他療法治療,
如化學療法。
放射療法似乎對此症無效。
治療此症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