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的症狀
紅斑狼瘡病因尚不完全清楚, 可能與多種因素有關, 而且臨床表現變化多端, 累及的組織和器官較多, 病情複雜。 症狀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全身症狀:多數早期表現為非特異的全身症狀, 多可見發熱, 全身不適, 乏力, 體重減輕等症狀。 發病可緩可急, 病情常緩重交替出現。 感染、日曬、藥物、精神創傷、手術等均可誘發或加重。
二、皮膚和粘膜:約40%患者有面部典型紅斑稱為蝶形紅斑的皮疹出現。 急性期多出現水腫, 略有毛細血管擴張及鱗片狀脫屑, 嚴重者出現水皰、潰瘍、皮膚萎縮和色素沉著。 手掌大小魚際、指端及指(趾)甲周紅斑,
三、關節、肌肉:約90%以上患者有關節腫痛, 最易受累的是手近端指間關節, 膝、足、髁、腕關節均可累及。 關節腫痛多呈對稱性。 約半數患者有晨僵。 X線檢查常無明顯改變, 僅少數患者有關節畸形。 肌肉酸痛、無力是常見症狀。
四、腎臟:約50%患者有腎臟疾病臨床表現, 如蛋白尿、血尿、管型尿、白細胞尿、低比重尿、浮腫、血壓增高、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等。
五、肺:肺和胸膜受累約占50%, 其中約10%患狼瘡性肺炎, 胸膜炎和胸腔積液較常見。
六、神經系統:神經系統損害約占20%, 多提示病情危重, 大腦損害可出現精神障礙, 如興奮、行為異常、抑鬱、幻覺、強迫觀念、精神錯亂等。
七、血液系統:幾乎全部患者在某一階段發生一項或幾項血液系統異常, 依次有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血中抗凝物質引起出血現象等, 貧血的發生率約80%, 正細胞正色素或輕度低色素性。
紅斑狼瘡的診斷現採用的為美國風濕病協會(ARA)在1982年經修正的診斷標準, 共11項:①顴頰部紅斑;②盤狀狼瘡;③光敏感;④口腔潰瘍;⑤非侵蝕性關節炎;⑥蛋白尿(>0.5g/d)或尿細胞管型;⑦癲癇發作或精神病;⑧胸膜炎或心包炎;⑨溶血性貧血或白細胞減少(
上海風濕病學會(1987)提出的診斷標準有:⑾蝶形紅斑或盤狀紅斑;⑿光敏感;⒀口鼻腔粘膜潰瘍;⒁非畸形性關節炎或多關節痛;⒂胸膜炎或心包炎;⑹癲癇功精神症狀;⒄蛋白尿或管型尿或血尿;⑻血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