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論醫有灼見
宋代名相王安石自述:“讀經而已, 則不足以知經。 故某自百家之書至於《難經》、《素問》、《本草》、諸小說, 無所不讀;農夫女工, 無所不問。 ”顯而易見, 王安石閱讀內、難、本草的目的不是為 了當醫生, 而是為了擴大知識面, 為了更好的“知經”。 歷史上, 許多文人“寄余藝以泄神用”, 兼習醫道, 雖非醫林之人, 所發議論卻充滿真知灼見, 今日讀來, 猶令人心動。
蘇東坡不以脈診困醫
長期以來, 很多人對中醫診脈抱有神秘感, 一些江湖醫生自吹自擂, 說什麼單憑切脈即可斷病, “病家不須開口, 搭脈便知病情”。 一些患者也誤認為, 醫生單憑診脈就可以知道病情,
顧炎武批庸醫害人
明末清初思想家、大學者顧炎武不僅提出了“天下興亡, 匹夫有責”這句人人皆知的響亮口號, 而且為山西名醫傅青主寫過一付對聯:“蒼龍日暮還行雨, 老樹春深更著花。 ”盛讚晚年的傅青主老當益壯、老有所為, 同樣流傳得十分廣泛, 已成名聯。 不僅如此, 他對當時庸醫害人也有著相當深刻的認識, 提出一振聾發聵的見解。 在他的《日知錄》中說到:“古之時, 庸醫殺人;今之時, 庸醫不殺人亦不活人, 使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間, 其病日深而卒至於死。 ……今之用藥者, 大抵泛雜而均停, 既見之不明, 而又治之不勇, 病所以不能愈也。 ”所謂用藥“泛雜而均停”,
在《日知錄》中, 顧炎武還以官多將亂必然導致敗仗之理, 論及用藥在精不在多:"夫病之與藥, 有正相當者, 惟須單用一味, 直攻彼病, 藥力既純, 病即立愈。 今人不能別脈, 莫識病源, 以情臆度, 多安藥味, 譬之於獵, 未知兔所, 多發人馬, 空地遮圍, 冀有一人獲知,
袁枚為名醫正名
清代著名文學家袁枚與溫病四大家之一的名醫薛雪交往頗多, 薛雪曾治癒他的左臂僵直症, 袁枚對其醫術十分欽佩。 薛雪去世, 孫子薛壽魚為祖父寫了一篇墓誌銘, 寄給袁枚討教。 文中概述了薛雪的生平, 將其置於理學家的行列, 卻“無一字言醫” ——提及他在醫學上的成就。 袁枚閱後大為憤慨, 認為這是“舍神奇以就腐朽”, 將薛雪奉為理學家, “在理學中未必增加一偽席, 而方伎中則轉失一真人。 ”他寫了《與薛壽魚書》作答, 盛讚了薛雪在醫學上的成就,
他說:“醫之效立見, 故名醫百無一人;學之講無稽, 故村儒舉目皆是。 ”意思是說, 醫家治病需要立見功效, 講究的是真本事, 摻不得半點虛假, “故名醫百無一人”;而理學所言無法稽察其正確與否, 難免誇誇其談, 濫竽充數, “故村儒舉目皆是”。 認為講究務實的醫術遠比浮誇之理學重要, 闡揚了他尊崇醫術, 蔑視理學的觀點。
他還認為, 將薛雪的良方、醫案整理傳世, “可以拯人, 可以壽世, 當高出語錄、陳言萬萬”——比程朱理學的語錄要高明而實用。 這在注重理學, 輕視方術的社會裡, 顯示出不同尋常的獨特見解。
紀曉嵐論理學是非
紀曉嵐所撰《閱微草堂筆記》中, 在“理學害人”一節裡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某醫生素來謹慎忠厚, 有老嫗手拿珠花金釧首飾, 兩次到他處求購墮胎藥。 某醫嚴辭拒絕, 趕她出去。 半年後, 該醫在夢中被捉到陰曹地府, 一個項上勒著紅巾的婦女, 哭訴她向醫生求藥而不給的經過, 指控他殺人。 某醫爭辯道:藥是救人性命的, 怎麼能用來殺人呢?你因姦情而遭難, 與我何干?女子說:我求藥時身孕尚未成形, 如果墮掉, 我可以不死。 無奈生下孩子被扼死, 我也被逼上吊, 你要保全一條命, 反而要了兩條命, 不是你的罪, 能是誰的罪呢?陰司的冥官歎道:你說的是實情, 他遵循的是法理, 宋代以來拘執於一理而不顧及實際利害的, 難道只有他嗎?你算了吧。一拍桌子,某醫驚嚇而醒。
這是一個涉及到醫學倫理的比較複雜的命題,紀曉嵐以“理學害人”為題目,正顯示出他對腐儒理學的批判立場,這在當時是十分難能可貴的,至今亦有啟發意義。
《閱微草堂筆記》載:內閣學士永甯嬰,患疾頗委頓,延醫診視,未能立愈,改延一醫,索前醫所用藥方弗得,以為小婢誤置他處,責令其查索,雲如不得且剳汝。公倚枕憩息,恍惚有人曰:“公勿剳婢,醫家同類皆相忌,務改前醫之方以見已所長,公所服藥不誤,特初試一劑,力尚未至耳。使後醫見方,必相反以立異,則公殆矣。”稍頃始悟,乃告稱前方已失,不復記憶,請後醫另疏方,視所用藥仍系前醫方也,因連進數劑,病霍然如失。
明·龔廷賢曾說:“吾道中有等無行之徒,專一誇己之長,形人之短,每至病家,不問疾屙,惟毀前醫之過以駭患者。”可見,紀曉嵐所揭陋習確實存在。
難道只有他嗎?你算了吧。一拍桌子,某醫驚嚇而醒。這是一個涉及到醫學倫理的比較複雜的命題,紀曉嵐以“理學害人”為題目,正顯示出他對腐儒理學的批判立場,這在當時是十分難能可貴的,至今亦有啟發意義。
《閱微草堂筆記》載:內閣學士永甯嬰,患疾頗委頓,延醫診視,未能立愈,改延一醫,索前醫所用藥方弗得,以為小婢誤置他處,責令其查索,雲如不得且剳汝。公倚枕憩息,恍惚有人曰:“公勿剳婢,醫家同類皆相忌,務改前醫之方以見已所長,公所服藥不誤,特初試一劑,力尚未至耳。使後醫見方,必相反以立異,則公殆矣。”稍頃始悟,乃告稱前方已失,不復記憶,請後醫另疏方,視所用藥仍系前醫方也,因連進數劑,病霍然如失。
明·龔廷賢曾說:“吾道中有等無行之徒,專一誇己之長,形人之短,每至病家,不問疾屙,惟毀前醫之過以駭患者。”可見,紀曉嵐所揭陋習確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