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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停吸”不如嚴把日常控煙關

10月26日, 《西安市控制吸煙管理辦法(草案)》在網上全文公佈, 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草案規定, 西安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是本單位控制吸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每年5月31日, 宣導煙草製品銷售者停止售煙一天, 吸煙者停止吸煙一天。

西安市控制吸煙辦法最大的亮點在於:宣導經營場所、煙民每年5月31日停售、停吸一天香煙。 我們從這個地方控煙辦法裡, 看到有關部門積極行動, 為了控制香煙危害而絞盡腦汁。 但只是宣導“停售一天”和“停吸一天”, 意義並不大。

首先, 這只是宣導性質的。 是不是“停售、停吸一天香煙”, 完全依靠的是香煙銷售者和煙民的自覺。 有多少經營場所會響應號召“停售一天香煙”, 又有多少煙民會“停吸一天香煙”?沒有約束的宣導, 發揮不了作用。 即使這個倡議能夠得到大家回應, 意義能有多大?過了這一天, 一切都又會回歸到煙霧繚繞的“往日模樣”。

西安市有關部門控制香煙危害的初心是好的, 但是不能指望“停售、停吸一天”, 最實際的做法, 就是將現有的控煙規定落到實處。

比如, 公共場所禁煙雖然推行了很長時間, 可是在公共場所抽煙的人依然我行我素, 如何不讓公共場所禁煙規定成為擺設?在機關單位辦公區域是不允許吸煙的, 而實際上這一規定剛一推行的時候,

一些老煙槍還知道有所畏懼, 躲到廁所裡抽煙, 而現在則又開始在辦公室吞雲吐霧了。 還需要注意的就是二手煙的污染問題, 因為自己抽煙導致他人無奈吸食二手煙, 是不是也應被處罰?

最需要思考的是, 如何不再讓地方政府對煙草經濟存在依賴, 一邊喊著禁煙, 一邊還要從煙草裡獲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