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清熱藥存在哪些誤區
清熱藥是為裡熱證而設。 裡熱證有虛有實, 病變部位各有不同, 熱勢輕重不一, 此外尚有是否挾濕之異, 因此, 使用清熱藥當據證立法, 依法選藥組方。 然而, 當今有少數醫者在使用清熱藥方面, 不講辨證論治, 遂使清熱藥濫用不止。 濫用清熱藥之表現甚多, 歸納之, 主要有以下數種。
一、有醫者但憑西醫診斷而用清熱藥。
如西醫診斷為膽囊炎, 他們就用清膽熱藥;西醫診斷為肺炎, 他們就用清肺熱藥。 他們把西醫之炎症和中醫之熱證等同起來, 不講中醫之特色, 不講辨證論治, 因此, 必然降低清熱藥之效果。
二、有些病人, 經常上火, 久治不愈。
醫者不在經常二字上問個為什麼, 追溯一下原因, 卻一味按實火論治, 且其方多用苦寒, 結果越清熱, 病情越重。 所以然者, 以虛火當實火治療, 致陰虛加重, 故虛火更旺也。 比如:張某某, 男, 48歲, 已婚, 工人。 長期咽喉乾燥而疼, 夜來加劇, 且久治無效, 舌質紅, 苔少, 脈細數等。 此乃腎之陰精虧損, 虛火上炎之證, 當滋陰降火。 而醫者卻濫用苦寒之劑龍膽瀉肝湯加減, 遂致又出現五心煩熱等, 即是其例。
三、醫者只知患者是熱證, 但不知是虛熱還是實熱, 更不知病變在何臟腑。
有些醫者將一些清熱藥羅列堆積在一起組成方劑, 並令患者煎服。 這樣使用清熱藥, 沒有針對性, 是難取得良好效果的。
四、病人只說自己有熱,
病人對自己不負責, 醫者對病人也不負責。 結果, 倒楣的還是病人。
五、在暑天, 有個別醫者給病人開防暑降溫藥, 但所用之方, 不是清暑益氣、養陰祛濕之劑, 而是令服黃連解毒湯(黃連、黃芩、黃柏、梔子)。
此方雖有清熱瀉火作用, 但由於太苦太寒, 故服之, 易傷人之陽氣, 也易傷人之陰氣。 因此, 用於防暑則弊多利少。
六、診斷為濕熱犯及脾胃而發黃, 醫者用茵陳蒿湯加減服至黃退、肝功能恢復正常, 而醫者仍令服之, 並一服又是10餘劑, 可謂一直清利到底。
中醫認為, 有是證即用是方, 證已去之, 為無是證而再用是方, 是為藥不對證, 不僅不治病, 反而更傷其身。
七、發熱(體溫升高)不一定是裡熱證, 裡熱證也不一定都有發熱。
然而, 有的醫者卻不以為然, 他們一見發熱, 即認為是裡熱證, 遂立即予清熱瀉火藥治之。 有很多發熱是陽虛所致, 若寒證用寒藥, 虛證用攻邪之藥, 其病當然加重。
上述說明, 濫用清熱藥不僅加劇患者之病情, 而且還會傷及人體之正氣。 因此, 千萬不可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