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內驚現絮狀物消費者獲賠1600元
導語:9月6日上午, 湖南桂陽縣消費者陳某在桂陽縣工商局執法人員的調解下, 高興地從某啤酒代理商謝某手中接過1600元的賠償金。
8月31日晚, 陳某約上5名好友到某飯店聚餐, 並點了一件某品牌啤酒。 在與朋友推杯換盞中, 陳某突然發現自己杯內的啤酒有異味, 一看杯中漂浮著一些絮狀物。 他仔細查看了桌上的啤酒, 發現一瓶啤酒底部漂浮著大量的絮狀物。 陳某立即找到飯店老闆李某進行理論, 但李某表示只願意退換一瓶啤酒, 不願承擔啤酒品質引發的相關責任, 雙方因意見不合, 發生了激烈的言語衝突。
陳某隨後撥打了桂陽縣工商局投訴電話, 工商局執法人員組織了陳某、李某以及啤酒代理商謝某進行協商, 最終達成了調解協定。 飯店李某和謝某向陳某等6名消費者賠禮道歉, 並由謝某賠償陳某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