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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流產的治療措施

(一)治療措施

儘快清除
1.控制感染 可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及抗生素的抗菌譜決定使用藥物的種類、劑量及給藥途徑。 在致病菌及藥敏試驗未明確之前, 就使用廣譜抗生素或聯合用藥。 常用的聯合用藥方案有以下幾種。 致病菌藥敏試驗明確後可選擇1-3種敏感的抗生素。
(1)青黴素G(1000萬-2000萬U/d)、慶大黴素(16萬-247Y/d)。
(2)先鋒黴素Ⅵ(2—3/d)、甲硝唑(]—2曠d)。
(3)新青黴素Ⅱ (4—6曠d)、慶大黴素(16萬-24~/3/d)。
(4)紅黴素(2曠d)、氯黴素(2曠d)。
2.手術治療 感染性流產的潛在危險是感染灶擴散, 併發感染性休克、急性腎功能衰竭、DIC等嚴重併發症。 因此應及早進行手術, 去除病原。
(1)清官術:在抗生素治療的基礎上,

病情穩定者宜及早清官。 術前可先用宮縮劑(靜脈點滴或肌注), 以防子宮穿孔。 術時可先用卵圓鉗將官腔內大塊組織鉗出, 用刮匙搔刮宮壁一周, 感染的子宮組織脆弱易發生子宮穿孔, 故最好由有經驗的醫生施術。 另外, 清宮術有加速細菌血行擴散的危險, 應加強術後抗感染治療, 並在注意對生命體征的監護。
(2)子宮切除術:一般來說, 感染性流產在清除感染的胚胎組織以後, 炎性多能控制, 但也有個別病例炎性難以控制, 進而出現感染性休克、皆功能衰竭及DIC等, 同時還證明存在子宮穿孔或子宮實質嚴重感染時應考慮做子宮切除術。
3.支持治療 嚴重感染的病例應予以補液、糾正水電解質平衡、輸血及輸人體白蛋白、補充熱量等,
以增強機體抵抗力及手術的耐受性。
(二)併發症處理 感染性流產重症者可併發感染性休克、急性腎功能衰竭、DIC、盆腔血栓性靜脈炎等嚴重併發症, 臨床上應加以重視, 及早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