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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怎麼辦 食物中毒的症狀及自救措施

食物中毒怎麼辦?食物中毒後第一反應往往是腹部的不適, 中毒者首先會感覺到腹脹, 一些患者還會腹痛, 個別的還會發生急性腹瀉。 與腹部不適伴發的還有噁心, 隨後會發生嘔吐的情況。 那麼食物中毒怎麼辦呢?食物中毒的自救措施有哪些?下面一起來看看。

如何判斷是否食物中毒

判斷食物中毒主要有四條標準:短時間內大量出現相同症狀的病人;有共同的進食史;不吃這種食物不發病;停止供應該種食物後中毒症狀不再出現。 食物中毒一般在用餐後4~10小時發病, 高峰期出現在用餐後6小時左右。

發生食物中毒如何處理

一旦有人出現上吐、下瀉、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狀, 首先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 同時, 立即撥打120呼救。 在急救車到來之前, 可以採取以下自救措施:

催吐:對中毒不久而無明顯嘔吐者, 可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

或讓中毒者大量飲用溫開水並反復自行催吐, 以減少毒素的吸收。 經大量溫水催吐後, 嘔吐物已為較澄清液體時, 可適量飲用牛奶以保護胃黏膜。 如在嘔吐物中發現血性液體, 則提示可能出現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 應暫時停止催吐。

導瀉:如果病人吃下中毒食物的時間較長(超過兩小時),

而且精神較好, 可採用服用瀉藥的方式, 促使有毒食物排出體外。 用大黃、番瀉葉煎服或用開水沖服, 都能達到導瀉的目的。

保留食物樣本:由於確定中毒物質對治療來說至關重要, 因此, 在發生食物中毒後, 要保留導致中毒的食物樣本, 以提供給醫院進行檢測。 如果身邊沒有食物樣本, 也可保留患者的嘔吐物和排泄物, 以方便醫生確診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