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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光眼鏡和近視眼鏡的區別

散光眼鏡和近視眼鏡是會有很大的區別, 人們需要先去醫院對視力做一個全面的檢查, 才能夠檢查出來自己眼睛是否有一定的問題, 而且這兩種臨床表現也是相差比較大, 對于散光的患者來說就要多去注意佩戴散光眼鏡, 不要讓自己散光的情況變得越發嚴重, 影響到自身的視力下降的情況。

(1)低度散光凡屬生理性者, 也就是遠視散光在+0·5D以內, 軸在90。 近視散光一0.5D以內, 軸在180。 (因角膜受上下眼瞼壓力的影響, 垂直徑間的彎曲度大于水平徑間, 所以垂直徑間的屈力強, 水平徑的屈折力弱)一般不會影響視力的, 通常不必給鏡。 如散光軸向有變, 影響視力或有視疲勞癥狀, 盡管散光度數低, 也應矯正。

無論散光度低或高, 軸向一定要正確, 否則會給病人留下新的屈光不正, 從而帶來病人所不能接受的干擾癥狀。 在不影響視力或消除癥狀的情況下, 散光宜作低度矯正, 尤其是散光度數較高, 軸向不在正軸徑間者, 矯正應有所保留, 充分矯正將會使病人感到物像的大小和形狀非本來面貌, 而有所變形者造成空間定位的誤差。 往往遠視散光者比近視散光者的這種干擾癥狀更重。

(2)3.00D以內正軸近視散光,

兒童、少年及外斜者可以矯正;青壯年曾戴正確軸向散光眼鏡者, 適當減少O·25D~0.50D, 個別斜軸與異軸者根據其適應能力酌情多減;遠視散光除有內斜者外更應多減。 3.00D以上正軸遠視散光, 兒童、少年及外斜者, 適當減少0.50D~1.00D, 個別斜軸或異軸難接受者, 則多減些, 待戴鏡3~6個月適應后再給予增加。

遠視散光則更應多減;斜軸, 異軸與度數偏高者, 雖度數減少, 經病人試鏡, 干擾癥狀輕微, 但在給予處方時應說清戴鏡會產生視物變形和空間誤差等現象, 需耐心戴一段時間才能適應, 以免產生其世顧慮將眼鏡放置一旁不戴。 有的病人以前長期戴用不正確軸向散光眼鏡, 視力提高, 由于對錯誤眼鏡已經適應, 新的正確矯正眼鏡所產生新的物像位置與空間誤差又要重新適應, 往往一下不能接受, 又需經過戴鏡一段時間才能適應, 尤其是老年病人更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