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推拿

中醫經絡推拿的疾病治療原則

“治病必求其本”是中醫辨證施治的基本原則, 也是推拿治病的根本原則。 求本, 是指治病要瞭解疾病的本質, 瞭解疾病的主要矛盾。 就推拿臨床具體而言, 疾病病理變化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本;病變部位和症狀表現部位, 病變部位是本。 如腰椎間盤纖維環破裂症, 是椎間盤纖維環破裂後壓迫神經根或脊髓, 引起腰痛和下肢放射痛, 腰部神經根或脊髓受壓則是本, 治本就要首先解除神經根或脊髓的受壓, 不解除受壓, 只在下肢使用手法, 舍本求末, 徒勞無效。 有些疾病, 雖然推拿的作用不能及本,

只能治標, 但不瞭解本, 治標也是盲目的。 如骨折發生疼痛腫脹, 在對位固定後, 動靜結合, 適當地施以推拿手法, 可幫助消腫止痛, 恢復功能, 可是在未明確疼痛腫脹是骨折造成的情況下, 草率推拿, 就會貽誤病情, 加重損傷。 所以, 儘管推拿作為一種治療方法, 有其局限性, 治病中還必須遵循“治病必求其本”的根本原則。

選取穴位和部位。 傷外科疾患一般是以痛為輸, 局部取穴, 因為肌肉、韌帶和關節的病變, 其症狀表現部位大多即是病變部位的區域, 但如果急性損傷, 局部疼痛腫脹劇烈, 就應該:先選取鄰近的穴位和部位進行手法操作, 待病情稍有緩解, 再在局部操作;內婦科疾患, 需重視循經取穴和隨症取穴,

並且又可根據內臟傳入神經與體軀傳入神經的相互關聯, 在體表部位選取手法刺激點;小兒推拿取穴, 不外乎按照傷外科疾病和內科疾病的不同範圍而選部位的深淺以及不同的疾病而決定。 一般情況下, 如患者體質強, 操作部位在腰臀四肢, 病變部位在深層, 運動器官的陳舊性損傷等, 手法刺激量較大;患者體質弱, 小兒患者, 操作部位在頭面胸腹, 病變部位在淺層, 運動器官的急性損傷及內婦科疾患, 手法刺激量較小。

在推拿臨床中, 尚須注意:

1.

2.癌症一般不作推拿;

3.皮膚病病變損害處, 皮開肉綻及燙傷處一般不宜推拿;

4.正在出血的部位不宜推拿;

5.

6.婦女在懷孕期和月經期, 腹部和腰骶部不宜使用推拿手法;

7.患者饑餓時及劇烈運動後,

推拿時需防止暈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