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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性皮炎如何防治

接觸性皮炎是指皮膚黏膜接觸外界某些物質後, 主要在接觸部位因過敏或強烈刺激而發生的炎症反應。 隨著現代工業化發展, 新的化學物質不斷增多, 接觸性皮炎的發病率逐年增高。

接觸性皮炎的發病機制有兩種:原發性刺激和接觸性致敏。

原發性刺激反應是指接觸物本身具有刺激性或毒性, 任何人接觸該物質均可發生皮炎, 如接觸強酸強鹼等化學物質;接觸性致敏反應, 指接觸物對多數人無不良反應, 僅使少數具有過敏體質者發病, 一般經過4~20天潛伏期, 再次接觸同類物質後, 可於幾小時或1~2天內在接觸部位及鄰近部位發生皮炎。

引起接觸性皮炎的物質很多, 如動物的皮、毛、羽毛、毒素等, 植物的葉、莖、花及果實等, 化學物質如化妝品, 生活用品如肥皂、洗衣粉, 重金屬如鎳、鉻、汞等, 其他如抗生素軟膏、橡皮膏等等。

接觸性皮炎一般起病較急, 在接觸部位發生境界清楚的紅斑、丘疹、丘皰疹, 嚴重時紅腫並出現水皰或大皰, 皰破後為糜爛面。 皮炎發生的部位及範圍與接觸物一致。 常有瘙癢和燒灼感。 去除病因後, 經適當治療約1~2周痊癒。 但再次接觸過敏原可以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