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藥
口服避孕藥, 是常用避孕措施之一, 具有方便的優點。 但服藥避孕並非人人都適用, 哪些婦女呢?
1.患有心血管病的婦女不宜服避孕藥。
據臨床觀察, 患有高血壓的婦女口服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一年後, 多數人收縮壓與舒張壓會上升。 又據有人統計在, 在30-39歲發生心肌梗塞的婦女中, 長期口服避孕藥比不服藥者多4倍。 研究發現, 避孕藥中的雌激素可使血中膽固醇和甘油三酯的濃度上升, 血小板的粘附性增高, 孕激素能降低血中高密度脂蛋白, 加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 因此, 患有心血管病的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 又因服避孕藥可致血液粘度增高, 易造成血栓, 患有脈管炎的婦女亦不宜服避孕藥。
2.患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
口服避孕藥中含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和孕激素, 這種物質必須在肝內解毒代謝經腎臟排出, 如果服用者肝、腎功能不良,
3.患糖尿病的婦女不宜服避孕藥。
患糖尿病的婦女服避孕藥後, 有些病人的血糖會升高, 這樣對控制糖尿病不利。 同時, 糖尿病婦女往往併發有主動脈、冠狀動脈、腦動脈及腎動脈不同程度的血管損害與病變, 如果長期服避孕藥, 會加劇心、腦、腎等臟器的損害。
4.患某些腫瘤的婦女不宜服避孕藥。
患有子宮肌瘤的婦女服避孕藥後, 可使肌瘤增大。 患有葡萄胎或惡性滋養葉細胞腫瘤經治療後, 在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測定未達到5個國際單位/升以下, 也不能服口服避藥物, 否則有可能刺激殘留的滋養葉細胞惡變。 但近年來研究發現患有子宮內膜癌或卵巢癌的病人, 在手術後服用避孕藥則有助於防止癌腫復發。 此外, 口服避孕藥可減少乳腺小葉增生、纖維瘤等良性病變的發生, 但對惡性病變無保護作用。
5.患膽結石、膽囊炎的婦女以及身體過胖、有膽結石家族史的婦女, 要慎用口服避孕藥。
這是由於口服避孕藥能升高血漿中的膽固醇及其脂蛋白,
6.研究還表明, 40歲以上的婦女內分泌系統逐漸發生改變, 口服避孕藥容易引起內分泌紊亂, 因此40歲以上的女性宜儘量採用安全和副作用小的其它避孕方法和外用避孕方法來避孕。
另外, 哺乳期婦女也不宜服避孕藥, 以免避孕藥通過下丘腦及腦垂體使乳汁品質發生改變, 影響嬰兒營養與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