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血癌事件三大疑團待解:工作場所是否無毒
“深圳富士康4年13名員工患上白血病, 5人已過世”。 在蘋果公司剛剛發布年度新品之際, 其最大的手機代工廠的這樣一條新聞, 引發眾議。 富士康科技集團15日發布聲明, 稱報道不實, 并表示“保留進一步法律追究的權利”。 不過, 圍繞這一事件, 仍有多個疑團待解。
疑團1 發病率是否真的很低
英國《每日郵報》日前報道稱, 從2010年起, 至少13名富士康深圳工廠年輕員工被確診患上白血病, 其中5名已經死亡。
富士康聲明指責該報道“不實”, 稱報道所涉及員工的發病時間段分布在2008年至2013年之間, 并非“集中性群體性暴發”, 其深圳園區“白血病平均年發病率遠低于全國平均比例”。
富士康聲明并未提及深圳園區患白血病員工的確切數目。 廣州白血病救助組織人士羅志勇等業內專家認為, 富士康沒有披露具體的患病員工數據等全面信息, 僅以媒體報道的13名員工這個數字論證發病率低,
記者16日走訪發現, 在富士康集團深圳觀瀾園區的富泰華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至少已確診7名員工患有白血病, 且其確診時間集中在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之間。 此外, 兩名分別曾在富士康深圳龍華廠區和山東煙臺廠區工作的員工以及一名正在江西休養的員工, 向記者自稱其在富士康工作期間確診患上白血病。 上述共10名患病員工中, 已至少有5人去世。
據1992年的一項全國流行病學調查結果, 我國白血病發病率為2.76/10萬。 醫學界普遍認為, 這一數字近年來有所提升。 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血液科主任卓家才說, 近年來白血病的發病率大概是每10萬人中有3到4名患者。
深圳官方部門數據顯示,
疑團2 工作場所是否無毒
白血病俗稱“血癌”。 目前, 醫學界對其病因尚未完全明了, 但化學物質苯被普遍認為是重要元兇之一。
富士康聲明在回應病因與員工接觸含苯清潔劑有關的質疑時稱, 患病員工的崗位沒有共通性, 他們在工作中并無與苯“直接接觸的經歷”。 富士康母公司臺灣鴻海集團也對媒體表示, 多年前已全面禁止購買、使用苯或正己烷等化學品, 工作環境“均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社會責任標準”。
“無直接接觸”的說法確有官方旁證,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2012年7月出具的一份文件顯示, 上述富泰華7名患病員工均無苯及電離輻射職業接觸史。 這份文件稱, 富泰華委托的監測機構作出的檢測報告顯示, 患者所在場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對此, 一些患病員工和家屬質疑:由企業委托檢測, 中立公正性不足。 事實上, 富士康工廠內經常出現有毒物質。
來自甘肅的患病員工喬貴說, 剛進富士康時是做印刷錫膏鋼網, 廠里沒要求戴手套, “使用的清洗劑包裝上寫著‘己烷c9’或是‘乙烷c9’, 兩個字差別太小, 記不清了”。 后來他換了車間, 車間裝修時也未停工, “油漆味大得不得了,
近年來, 一些學界人士和勞工組織對富士康一些廠區的工作環境不乏批評。 上述深圳市衛計委文件也指出了富泰華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 其中包括苯系物, 還有正庚烷、X射線及粉塵、噪音、激光等多項物質。
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血液科主任卓家才說, 包括X射線在內的放射線污染, 與苯等有害化學物一樣, 是常見的白血病誘因。 而正庚烷雖與正己烷不同, 但對人體也存在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可引起神經衰弱綜合征, 少數人有輕度中性白細胞減少, 消化不良。
疑團3 對員工救助是否到位
在回應如何對待患病員工的問題時, 富士康聲明回避了辭退患病員工的問題, 稱針對身患重病員工, 除醫療保險救助外, 集團還通過自保基金醫療報銷、工會特困救助金等幫扶措施進行額外的人道主義救助。
我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規定, 在給予一定期限的醫療期后,對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患病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喬貴告訴記者,富士康工會發放兩次補助共4萬元,因此,他并不認為富士康對患病員工完全“不管不問”。但讓他感到氣憤的是,從確診患病到解除合同之前,富士康停發了他的工資,而且在向臺灣總部申請所謂“有難必救”的重病醫藥救濟基金時,深圳富士康人力資源部門拒絕提供在職證明,導致無法申請。
另一名來自甘肅正寧的患病員工馮宏剛,已于2013年11月離世。他的父親說,除了員工的捐款2.1萬元外,并未收到富士康廠方的其他援助和經濟支持,“去過富士康兩次,領導說不管,與廠里無關”。
易龍的母親也稱,除了解除勞動合同時該有的經濟補償金和員工捐款外,沒從廠方拿到過其他錢。
這些患病員工和家屬還反映,在收集申請職業病鑒定和賠償所需的證明材料時,也難以得到富士康的配合,以致屢屢落空。
記者通過不同方式多次聯系富士康集團相關負責人,未獲得回應,其媒體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17日下午在電話中表示,對于“白血病事件”,除上述富士康聲明之外,不再單獨接受媒體采訪,若有進一步說明,將再次以公開聲明方式發布。
喬貴告訴記者,富士康工會發放兩次補助共4萬元,因此,他并不認為富士康對患病員工完全“不管不問”。但讓他感到氣憤的是,從確診患病到解除合同之前,富士康停發了他的工資,而且在向臺灣總部申請所謂“有難必救”的重病醫藥救濟基金時,深圳富士康人力資源部門拒絕提供在職證明,導致無法申請。
另一名來自甘肅正寧的患病員工馮宏剛,已于2013年11月離世。他的父親說,除了員工的捐款2.1萬元外,并未收到富士康廠方的其他援助和經濟支持,“去過富士康兩次,領導說不管,與廠里無關”。
易龍的母親也稱,除了解除勞動合同時該有的經濟補償金和員工捐款外,沒從廠方拿到過其他錢。
這些患病員工和家屬還反映,在收集申請職業病鑒定和賠償所需的證明材料時,也難以得到富士康的配合,以致屢屢落空。
記者通過不同方式多次聯系富士康集團相關負責人,未獲得回應,其媒體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17日下午在電話中表示,對于“白血病事件”,除上述富士康聲明之外,不再單獨接受媒體采訪,若有進一步說明,將再次以公開聲明方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