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芝談判16小時達共識 正式遞交離婚申請
2011年8月20日 香港 謝霆鋒與張柏芝就離婚協議, 從前天下午傾談至昨天清晨, 經過16小時馬拉松式談判, 雙方終於達成共識, 離婚問題跨出一大步,
謝霆鋒與張柏芝婚變事件擾攘逾100天, 夫妻情緣難續, 但兩個寶貝兒子謝振軒(Lucas)及謝振南(Quintus)的撫養權及財產分配一直成為婚變關鍵所在。 鬧婚變後, 鋒芝因各有各忙, 雙方難同一時間在香港, 在過往3個多月, 他們只會面3次, 第1次在上月8日首次在陽明山莊碰頭, 但在90分鐘相處時間內, 對話不多;第2次在Lucas生日前夕, 雙方帶同律師傾談足足12小時;第3次則是鋒芝前天趕返香港, 雙方聯同律師再度決戰陽明山莊, 在16小時馬拉松式交戰下, 據知, 雙方終於在各方面問題上達成共識, 取得一致協定!
不再轉彎抹角
前天下午2時,
封嘴免生枝節
據知情人士指, 一旦進入法律程式, 如果有一方違反協議便要負責任, 所以鋒芝也不會就離婚一事多言, 以免影響案件流程。 達成共識後, 鋒芝已實行全天候封嘴, 謝霆鋒昨天早上離開陽明山莊後, 儘管身心疲累,
拉姑謝賢“聯盟”打氣
謝賢及狄波拉一直關注鋒芝的離婚問題, 同時也十分關心愛兒的處境, 所以在謝霆鋒返港與張柏芝開會之前, 謝賢及狄波拉到了北京一趟, 探望正在拍攝劇集《下一個奇跡》的謝霆鋒, 目的是為他打氣及為返港開會前作出部署。 探班後, 為免影響拍攝進度, 兩老率先離開片場。 拉姑隨後與丈夫鬍鬚Kong到市中心用膳, 謝賢則與朋友敘舊。
最快3個月還自由
謝霆鋒與張柏芝在雙方律師陪同下達成協議遞交離婚申請, 黃國桐律師表示這是共同申請離婚的最快程式:“會節省派票等程式, 不過通常只是雙方律師在場, 連當事人都在的會議很少有, 是有錢人才這樣做!(當事人之後要上庭?)不用, 只是代表律師進行內庭聆訊!(最快多久回復單身?)3、4個月左右, 要看法庭當時多不多離婚排期。 ”他又指越快辦妥離婚程式, 對當事人的傷害越少。 此外, 他又指鋒芝雙方聘請律師到家進行馬拉松式通宵會議, 律師費用必然龐大, 法律諮詢按小時收費, 辦公時間外的收費通常會調高20%至30%, 至於要求律師到訪家中, 也要額外付交通費。
過氣女星王秀琳被指捲入鋒芝婚變, 遭否認
網路頻生流言蜚語
此外, 過氣歌手王秀琳(Mango)近日被內地傳媒封為“集郵女星”, 更指她搭上謝霆鋒做第三者, 不過網站展示的照片中人並非她, 而她至截稿前仍未有回應。 另外, 網上討論區流傳一封信件, 題目為“謝霆鋒給張柏芝的最後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