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壓迫癥
概述
脊髓壓迫癥是指由各種性質的病變引起脊髓、脊神經根及其供應血管受壓的一組病癥。
病因
依病變的解剖部位病因可分為三類:
一、脊柱疾病:可由椎骨骨折、脫位、椎間盤脫出、椎管狹窄癥、脊椎結核、脊椎的原發腫瘤功轉移瘤等引起。
二、椎管內脊髓外病變:如神經纖維瘤和脊膜瘤等髓外腫瘤、脊髓蛛網膜炎、脊髓血管畸形、硬脊膜外膿腫等。
三、脊髓內病變:如腫瘤、結核瘤、出血等。
癥狀
臨床表現因病變性質的不同和病灶所在部位、發展速度、波及范圍的不同而異。如脊髓腫瘤通常發病緩漸,逐漸進展;脊椎轉移癌及硬脊膜外膿腫常引起急性壓迫癥狀;脊椎結核所致的脊髓壓迫癥狀可緩可急。一般而言,其臨床癥狀的發展過程為:
一、脊神經根受壓癥狀:常因一或多條脊神經后根受壓而產生燒灼痛、撕裂痛或鉆痛,并可放射到相應的皮膚節段,當活動脊柱、咳嗽、噴嚏時可引起疼痛加劇,適當改變體位可獲減輕,這種首發的根性疼痛癥狀常有重要定位診斷意義。硬脊膜炎、髓外腫瘤尤其是神經纖維瘤和各種原歷引起的椎管塌陷,根痛常較突出。在根痛部位常可查到感覺過敏或異常區,倘功能受損時,則可引起節段性感覺遲鈍。如病灶位于脊髓腹側時,可刺激和損害脊神經前根,引起節段性肌痙攣和肌萎縮。
二、脊髓受壓癥狀:
(一)運動障礙。脊髓前角受壓時可出現節段性下運動神經元性癱瘓癥狀,表現為由受損前角支配范圍內的肢體或軀干肌肉萎縮、無力、肌肉纖顫。當皮質脊髓束受損時,引起受壓平面以下肢體的痙攣性癱瘓一癱肢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病理反射陽性。
(二)感覺障礙。感覺障礙的平面對病灶定位常有較大參考價值。
(三)反射異常。
(四)植物神經功能障礙:病變水平以下皮膚干燥、汗液少,趾(指)甲粗糙,肢體水腫。腰骶髓以上的慢性壓迫病變,早期排尿急迫不易控制;如為急劇受損的休克期,則自動排尿和排便功能喪失,以后過渡至大小便失禁。腰骶髓病變則表現為尿、便潴留。
三、脊椎癥狀:病灶所在部位可有壓痛、叩痛、畸形、活動受限等體征。
四、椎管梗阻:壓迫性脊髓病可使脊髓的蛛網膜下腔發生不全或完全性梗阻。
檢查
1、凡壓迫性脊髓病均應無例外地作脊椎X攝征檢查,應根據臨床征象準確選擇拍攝的部位以免漏診。脊椎本身病變常能通過拍片得到診斷椎管內腫瘤也可壓迫、破壞相應椎肌肌質而產生陽性征象,如椎間孔擴大、椎弓根間距變寬等。
2、脊髓碘油或碘水造影不僅對壓迫性脊髓病的定位具有獨到的價值,且對病變性質也能在所提示。脊髓動脈造影對脊髓血管畸形的診斷有特殊價值。
3、脊椎CT檢查對椎管狹窄和椎間盤脫出可助診。脊髓磁共振象則可顯示脊髓本身病變。
治療
一、病因治療:針對病因進行手術或(和)藥物等治療。
二、對癥治療:保持皮膚干燥,避免發生褥瘡,保持大小便通暢,防止尿路感染,對癱肢進行按摩、鍛煉;如為高位癱瘓、注意護呼吸機能和預防肺部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