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十九畏 中藥配伍禁忌你知多少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蔞貝蘞芨攻烏,
藻戟遂蕪俱戰草,
諸參辛勺叛藜蘆。
解析:
第一句:本草明確的指出了十八種藥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 蔞(瓜蔞) 貝(貝母) 蘞(白蘞) 及(白及)攻擊或與烏(烏頭)相對
第三句:藻(海藻) 戟(大戟 ) 遂(甘遂)芫(芫花)都與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諸參(人參、丹參、沙參、玄參等所有的參)辛(細辛)芍(赤芍 白芍)與藜蘆相背叛
《十九畏歌》
硫黃原是火中精, 樸硝一見便相爭。
水銀莫與砒霜見, 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為上, 偏與牽牛不順情。
丁香莫與郁金見, 牙硝難合京三棱。
川烏草烏不順犀,
官桂善能調冷氣, 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順逆, 炮爁炙煿莫相依。
解析:
硫黃畏樸硝、芒硝、皮硝、玄明粉;
水銀畏砒霜、信石、紅砒、白砒;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巴豆霜畏牽牛子(黑醜、白醜);
公丁香、母丁香畏郁金(黑郁金、黃郁金); 牙硝、玄明粉畏三棱;
川烏、草烏、附子、天雄、畏犀牛角、廣角; 人參畏五靈脂;
肉桂、官桂、桂枝畏赤石脂。
妊娠用藥禁忌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 所以應該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 根據藥物對於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 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 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 或藥性猛烈的藥物, 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
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忌口。 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 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以及蜜忌蔥等記載。 這說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些食物。 另外, 由於疾病的關係, 在服藥期間, 凡屬生冷、粘膩、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 都應根據需要予以避免。 高燒患者還應忌油。
99藥劑師溫馨提示: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 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 對其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