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裸死教研室 父母狀告學校一審敗訴
案情重播:
女生被奸殺 兇手已伏法
趙詩哲出生於1978年12月, 案發時是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04級在讀女博士研究生。
2006年4月6日,
事件發生後, 廣州中醫藥大學向趙詩哲父母支付了10萬元撫慰金, 喪葬費9383元, 並支付了接待趙家家屬的食宿費22860元、交通費11171元。
2009年7月8日, 趙詩哲父母認為學校在此事件中負有管理疏漏之責, 向白雲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請求判令廣州中醫藥大學支付賠償金32萬餘元。
法院:
學校已安排巡查無過錯
庭審中, 廣州中醫藥大學辯稱, 發生此事件的地點為校園內的辦公樓, 進出事發辦公樓沒有特別限制, 也不需要出示相關的證件,
學校認為, 該事件是由校外人員熊進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所致, 其犯罪行為具有突發性和偶發性, 因此造成的損失理應由直接侵權人熊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 廣州中醫藥大學已在其辦公樓安排保安值班巡查, 其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和對教育設施的管理中並無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 亦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因此, 廣州中醫藥大學並不存在過錯行為。 最後, 法院判決駁回趙詩哲父母的訴訟請求。
“博士生慘死在校園內的教研室裡, 這本身就說明學校存在一定的過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