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排球比賽規則
沙灘排球與普通排球有什麼樣的不同之出呢, 那就看看下面的沙灘排球規則吧。
(一)一個隊由兩名隊員組成。 每隊的兩名隊員必須始終在場上,
(二)每隊最多可擊球三次, 攔網觸手手也計一次擊球, 第三次必須將球從球網上空擊回至對方場區。
(三)隊員不得用手指吊球的動作來完成進攻性擊球。
(四)隊員用上手傳球完成進攻性擊球時, 傳球軌跡不垂直于雙肩連線, 即犯規。
(五)用上手傳球防守重扣球時, 允許球在手中有短暫的停滯。
(六)在不妨礙對方比賽的情況下, 允許隊員穿入對方空間、場區和無障礙區。
(七)任何隊員在本場區空間都可以對任何高度的球進行進攻性擊球。
(八)每局比賽中, 每隊最多可請求4次暫停, 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 任一隊員都可向裁判員提出暫停請求。
(九)在任何方式的比賽中, 當雙方得分相國為5時, 由記錄員通知裁判員, 隨即雙方交換場區。 交換場區時可給球隊最多30秒的休息時間。 但三局兩勝制的決勝局交換場區時, 沒有休息時間。
(十)三局兩勝制比賽時, 所有局間休息時間均為5分鐘。
(十一)隊員在比賽過程中受傷, 可給予5分鐘的恢復時間, 但一局比賽中最多給予同一名隊員兩次恢復時間。
備註
在2001年整個賽季中, 國際排聯將在沙灘排球比賽中試行每球得分制, 同時還將把比賽場地從9米×18米改為8米×16米。
試行的每球得分制賽制為:三局兩勝, 每局21分, 贏得對手2分或2分以上的隊伍為勝隊, 比分沒有上限;如出現1比1的局分, 進行第三局比賽。 第三局為15分, 贏得對手2分或2分以上的隊伍為該場比賽的勝隊, 比分沒有上限;在前2局比賽中, 當雙方比分相加為10分時, 交換比賽場地。 第三局中, 雙方比分相加為5分時, 交換比賽場地。 每次交換場地時沒有休息, 不允許推延時間。
每局比賽中, 各隊有2次暫停, 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局間休息時間為1分鐘;每場比賽中,
在下一次世界沙灘排球理事會代表大會上, 將根據每球得分制及比賽場地的試用結果, 向國際排聯2002年理事會提出包括至2004年雅典奧運會使用的正式競賽規則的提案。 國際排聯理事會會後, 將再不對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的競賽規則進行任何修改。
對於沙灘排球大家可能不太關注, 其實這也是一項非常精彩的運動大家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