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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屍13天,叫價3萬4!太平間何以不“太平”?

2016年12月18日, 廣東省梁女士的弟弟因故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去世, 由保亭縣人民醫院幫忙聯繫太平間停放屍體。 12月29日,

梁女士前往殯儀館準備弟弟的火化事宜, 殯儀館負責人拿出一張紙, “負責人說那是費用單, 總共停了13天, 總費用3.4萬元, 平均每天2600多元”。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討價還價, 殯儀館同意將費用從3.4萬元降至1.9萬元。 (1月11日《中國青年報》)

事件經當地媒體曝光後, 殯儀館表示,

1.9萬元費用包含收屍、運送、整容、出殯、遺體冷凍等一條龍服務, 不存在亂收費行為, 甚至還說是參照海南省三亞市的殯儀館收費標準來執行的。 真的不存在亂收費行為嗎?若果真如此, 一開始要價3.4萬元, 又該作何解釋?這起事件, 不過又是一出“挾屍要價”的戲碼罷了, 為太平間和殯儀館的斂財之狠與暴利之高, 增添了新例證。

“挾屍要價”上演的根源是什麼?

從報導可知, 早在2012年6月, 保亭縣人民醫院已將所屬太平間委託給一家殯葬服務公司管理。 所謂的委託, 其實就是一種發包與承包關係, 經營者很可能會無視公立醫院太平間的公益性質, 甚至讓太平間變成“斂財間”。

近年來, 有識之士不斷呼籲, 公立醫院太平間是公益醫療服務的延伸,

不容許有人借此非法牟利。 從民政部到地方的殯葬管理辦法, 也嚴禁醫院外包太平間。 此次事件的初步處理結果是:醫院解除租賃合同, 將太平間收回管理;由醫院太平間化身而成的保亭殯儀館交由民政部門管理。

而相關部門還應思考, 醫院為何要違規將太平間外包?

曾有醫院訴苦, 太平間基本是公益服務, 不能為院方帶來收入, 反會消耗院方大量財力、人力;而外包不僅讓醫院減輕負擔, 反可每年收取一筆承包費。 所以, 在完善相關法規, 嚴禁公立醫院將太平間外包之時, 還應保證財政對太平間足額撥付、專款專用, 以此促使公立醫院更好地承擔起太平間的運營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