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屍13天,叫價3萬4!太平間何以不“太平”?
2016年12月18日, 廣東省梁女士的弟弟因故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去世, 由保亭縣人民醫院幫忙聯繫太平間停放屍體。 12月29日,
事件經當地媒體曝光後, 殯儀館表示,
“挾屍要價”上演的根源是什麼?
從報導可知, 早在2012年6月, 保亭縣人民醫院已將所屬太平間委託給一家殯葬服務公司管理。 所謂的委託, 其實就是一種發包與承包關係, 經營者很可能會無視公立醫院太平間的公益性質, 甚至讓太平間變成“斂財間”。
近年來, 有識之士不斷呼籲, 公立醫院太平間是公益醫療服務的延伸,
而相關部門還應思考, 醫院為何要違規將太平間外包?
曾有醫院訴苦, 太平間基本是公益服務, 不能為院方帶來收入, 反會消耗院方大量財力、人力;而外包不僅讓醫院減輕負擔, 反可每年收取一筆承包費。 所以, 在完善相關法規, 嚴禁公立醫院將太平間外包之時, 還應保證財政對太平間足額撥付、專款專用, 以此促使公立醫院更好地承擔起太平間的運營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