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HION VICTIM一詞, 最早出現在美國雜誌上, 是指那些為了追求時髦而透支一切的人。 現在, 我們身邊也有這樣的時尚受害者——晨昏顛倒夜夜笙歌的PARTY動物、煙酒不離手的社交女王、不擇手段只要瘦的減肥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