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傢俱算是實木傢俱
什麼樣的傢俱算是實木傢俱, 很多的消費者分不清什麼是實木傢俱, 其實實木傢俱分兩種, 一種是全實木傢俱, 一種是表面貼皮的實木和人造吧結合的實木傢俱, 到底該如何鑒別呢?本文就針對這一話題為大家做個介紹, 以便您在生活中有個正確的認識, 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瞭解一下吧。
實木傢俱為何不全是實木, 實木傢俱有多“實”?消費者該怎樣選?
據有關人士介紹, 一款傢俱使用多種木材的情況十分普遍。 以一款普通衣櫃為例, 面板和背板的用材就不相同, 側板和底板往往也不會使用同一種材料, 一個衣櫃用六七種木材很正常。 只要實木材料超過30%, 有商家就會打著“實木傢俱”的招牌賣。 比如櫥櫃和衣櫃, 只要門板是實木, 都被稱為實木櫥櫃和實木衣櫃, 傢俱更是如此, 只要桌腳、扶手是實木, 也都標注為實木。 但是, 這樣標注為“實木”, 而實際僅為部分實木的傢俱,
“六成實木說”確實是傢俱行業公認的“潛規則”。 據業內人士表示, 目前市場上稱的“實木傢俱”分為兩種:一種是100%的全實木傢俱, 另一種就是“行規實木傢俱”, 即傢俱裡有60%左右的材質為實木, 其餘40%為複合、強化等人工合成材質, 而這種實木傢俱大多打著實木、全實木、環保實木、純木、原木等等。 五花八門的名號, 負責任的店員會如實告知傢俱中使用的材料和成分, 而部分偷奸耍滑的商家不僅不主動告知, 還會遮遮掩掩, 無形中擴大實木的範疇, 在價格和品質上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建議消費者如果需要購買的是無人造板材質的完全實木製造傢俱, 一定要在購買時與銷售人員確認並且在合同中注明“100%全實木”。
以前, 實木傢俱的界定標準確實很模糊, 自2009年5月1日, 新版《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正式實施, 首次嚴格明確了“實木類傢俱”、“人造板類傢俱”、“綜合類木傢俱”、“全實木傢俱”、“實木傢俱”以及“實木貼面傢俱”具體定義。 根據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佈的《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 傢俱構件必須達到70%以上的實木標準才能稱其為實木傢俱。 一些商家所說的“純實木傢俱”、“原木傢俱”、“環保實木傢俱”, 國家標準中沒有提及, 雖不屬於規範提法, 但消費者需要特別留意其中的文字遊戲。
根據2001年國家頒佈的強制性標準GB5296.6-2004《消費品使用說明第6部分:傢俱》規定, 出售的傢俱必須具備使用說明,
如商家無法提供產品使用說明, 應要求商家在銷售合同中備註傢俱的木材使用品種和部位, 消費者在定做傢俱時要有主動簽訂合同的意識, 並在合同中細化傢俱的樣式、板材的材質、規格、五金件的品質等。 另外, 在簽訂合同前, 消費者最好能查閱相關資料, 或者找熟悉情況的朋友陪同, 確保自己做到心中有數, 即便是以後傢俱發生品質問題也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