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四忌”是指什麼?
生育優良的孩子, 除了取決於父母的遺傳素質以外, 還與母親在妊娠期間的衛生保健有著密切關係。 特別是在以下方面要倍加注意。
(1)不要濫用藥。 因為許多藥物, 尤其是四環素類、磺胺類、鏈黴類、 氯黴類、抗癌藥、各類激素等, 能夠引起胎兒發生各種畸形和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 所以, 懷孕後特別是懷孕早期儘量少用或不用藥。 如果因病必須用 藥時, 必須遵照醫囑, 切忌濫用藥。
(2)避免電離輻射。 電離輻射是強烈致畸因素, 妊娠早期的孕婦, 如果接受大劑量X線或鐳照射, 胎兒有50%可能產生畸形, 如小頭、脊柱裂、骨骼畸形、嚴重智能不全、四肢缺損等。
(3)避免有害物質。 磷、鉛、苯、汞、砷、亞硝酸鹽等化學物質以及煙酒等, 可引起胎兒畸形, 發育遲緩, 或使胎兒致癌, 或使胎兒智慧發育不全, 或流產。
(4)避免病毒感染。 風疹病毒、流感病毒等病毒感染, 有些可導致流產,有些可產生畸形或疾病, 如自內障、耳聾、心臟病、青光眼、小頭、智慧發育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