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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 為何還吃他的醋

玲是一個很富有的女人, 她不顧一切想擺脫自己的丈夫, 最終在物質上付出了極大的代價而如願了。 離婚後的一天晚上, 她驅車經過原來的住宅時,

正好看見前夫摟著一個女人從樓梯口上去, 她停下了車。 從前夫屋子裡的燈亮起到最後熄滅, 她一直都坐在車內靜靜地張望。 她心裡突然產生出一種前所未有的強烈的嫉妒感。 以後的一段時間裡, 她經常打電話對前夫冷嘲熱諷, 甚至要求收回他的部分財產, 這種要求當然只能遭到拒絕。 從此, 她對前夫由一直以來的不屑變成了怨恨。 她不明白, 自己為什麼會為這個早已沒有了感情的男人而“吃醋”?

■專家分析

玲所謂的“吃醋”其實就是情人之間的嫉妒。 情人間的嫉妒, 就是當一種有價值的關係被認為受到威脅的時候所導致的複雜反應。 這幾乎是每一對情侶都體驗過的情緒。 我們通常認為,

“吃醋”是愛的一種表現。 但我們也可以看到另一種情況, 很多因為不再愛了而主動提出分手的一方, 一旦聽說被自己拋棄的戀人有了新歡, 心中還是不免會湧出酸楚和嫉妒的感覺, 似乎忽然間又有了“愛意”。 他們甚至會困惑起來, 難道我還愛著對方?不然, 聽到這個消息怎麼還會吃醋呢?那麼, 吃醋真的就是愛的“表徵”嗎?

一種能觸發嫉妒反應的關係一定是有其“價值”的, 而這個“價值”不僅僅是體現在情愛上, 它可以由不同的方式來進行評估。 舉個例子, 在一個“名存實亡”的婚姻裡, 夫妻之間對彼此只剩下厭煩的情緒, 那麼丈夫有了外遇這種事, 就其本身而言, 不會觸發妻子太多的嫉妒, 然而, 失去丈夫且被另一個女人所擁有,

可能威脅到妻子的公眾形象以及生活水準甚至是整個生活方式。 所以, 婚姻對妻子而言已經不是以感情來估價了, 可能更具有經濟的或社會的價值。 因此, 丈夫的外遇一樣會激起妻子強烈的醋意或者說瘋狂的嫉妒。

下面再回到玲的事件當中。 玲感覺到了一種對婚姻的威脅了嗎?顯然不是, 因為她的婚姻已經結束了。 玲和前夫的關係具有感情上的價值嗎?顯然沒有, 因為她為了擺脫他做了那麼大的努力。 那麼, 對於玲來說, 她和前夫之間還存在著什麼“有價值的關係”呢?

在玲眼裡, 她看見的一直是自己相對于丈夫的優越性, 認為自己在和丈夫的關係中佔有更有力的地位。 事實上, 的確是她把丈夫踢出了婚姻。 然而,

這個在她看來一無是處的男人很快又找到了別的女人, 她自己似乎也很輕易的就被對方踢出了他的生活, 於是, 她一直以來在這段婚姻中的優越感被動搖了。 和前夫在一起的那個女人對她構成威脅的, 不是實際的婚姻, 而是她對婚姻的感知。

玲的心理顯示了嫉妒反應的複雜性。 她體驗到了被佔有(這是“她的”丈夫和“她的”住宅), 被排斥(他們在“裡面”而她在“外面”), 被打敗(前夫已經有了新歡而她還沒有)以及妒羨(她希望自己也能擁有她所想像的前夫所擁有的那種關係)的情感。 當玲認識到了自己深層的心理動態, 就會明白“醋意”緣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