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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藥多久可以吃梨

胃痛服藥期內最好不必吃梨。 胃痛的病人在應用用藥治療時, 主要是應用抑制胃酸代謝、維護胃粘膜的藥品。 在應用這種藥品時, 應盡可能吃濕熱、營養豐富的食材, 而防止吃寒性刺激的食材。

梨自身是歸屬于一種涼性食物而且水份成分非常大, 在服藥期內吃梨不但會稀釋液藥品當中的成份, 另外還會繼續造成 脾胃虛弱病況更為比較嚴重, 不利胃里疾病的治療。 胃痛的病人在吃了藥品以后假如要想吃梨, 應盡可能間距三十分鐘上下再吃, 而且不能夠一次性攝取過多, 最好控制在一個半上下。 而且在吃梨時還理應將梨加溫后再吃, 那樣可以降低梨的寒涼, 對腸胃導致的影響也會相對的降低。

針對不一樣的藥品與進餐時間的關聯, 有不一樣的規定, 一般的藥品, 建議在用餐后半小時才能夠服藥, 可是針對非常種類的藥品, 比如避孕藥, 這類藥品要在服藥的前、后兩小時以內都不可以進餐東西, 也有一些藥品需要在餐中服食, 或是在進餐15分鐘后才可以服食, 實際要依據醫師的具體指導或是使用說明明確。

不建議餐后馬上服藥, 由于藥品會和食材混和在一起, 以粘稠的形狀根據腸胃運送送至機體的結腸內, 而藥品要根據胃里消化吸收才可以充分發揮一定的藥用價值, 殊不知和食材混和在一起運往結腸后, 沒有辦法充分發揮起功效, 因而藥力會降低許多, 因此建議在餐后三十分鐘后再服藥, 這時候食材消化吸收早已完畢,

藥品的成份可以圓滿被身體消化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