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愛這三個人 千萬別與她們爭寵
爭寵也要分清物件, 有些人你爭不過, 因為你根本沒和她們在一個等量級上;有些人你沒必要去爭, 因為根本對你造不成任何威脅。 笨女人才會草木皆兵, 而聰明的女人則知道有些時候必須要爭, 而有些時候就應該開明和寬容, 這樣會提高你在男人心目中的形象, 也會為你該出手去爭的時候贏得一些必要的籌碼。
第一個女人, 當然是你的婆婆
不知道如今還有多少腦殘的女人在追著男人問“我跟你媽同時掉河裡你先救誰”。 不救自己年事已高、養育自己成人的母親, 反而先救你的男人, 你敢要嗎?
這個女人, 從你所愛的那個男人生下來的第一刻起, 不對, 是從還沒生下來的那一刻起就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你跟她過不去、跟她爭寵不是自討沒趣嗎?
更何況, 百行孝為先, 男人一定會孝順他的母親, 退一萬步講, 即使不是出於愛, 就是出於責任和道德,
你一天到晚嘰嘰喳喳地跟自己的婆婆爭寵, 說三道四, 理論為什麼你對她比對我好, 為什麼這事你讓著她不讓著我, 會讓男人覺得不僅你不孝順, 還反過來阻止他孝順。
第二個便是他的妹妹
因為男人對自己的妹妹總有一種情結。 就像所有的女人都希望有一個既疼愛又能保護自己的哥哥一樣, 所有的男人也都希望會有一個既聽話又漂亮的妹妹。 哥哥這個稱號, 對於男人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 他們必須不遺餘力地保護這個身份。
哥哥, 應該是個英雄, 是個能夠解決所有問題的超人, 是個妹妹無論說什麼都回答沒問題的家人。 哥哥, 還應該經常胡嚕妹妹的頭髮, 給她帶回可愛的玩具, 幫她寫作業或充當她的家長去參加家長會。
所以, 哥哥這個榮譽稱號是需要男人去捍衛的。 你跟男人的妹妹爭寵, 就等於跟這個稱謂爭寵, 就等於跟男人對自己勾勒的形象過不去。 這是絕對的自討沒趣。
最後一個需要你避讓的女人, 就是他的偶像
很多男人都有自己的偶像, 或是青春玉女型的周慧敏, 或是百媚眾生型的範冰冰, 或是嬌柔嗲羞型的林志玲, 或是儀態萬千型的張曼玉。
有些男人可能會有點瘋狂, 電腦裡裝滿了自己偶像的照片, 動不動就會提到偶像的名字,
但你不用擔心, 男人不像女人, 他們通常會把現實和非現實分得很清, 偶像, 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偶像, 他們頂多會意淫或者性幻想一下, 但絕不會想著真和自己的偶像如何如何。
反過來, 如果你沒完沒了吃某個女明星的醋, 阻止他的追星行為, 他反而會舉得你不可理喻, 分不清現實和非現實, 連他的愛好都要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