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理由
你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 幸福的理由是什麼?在我個人覺得, 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最幸福的事情, 莫過於, 我最醜的樣子都可以在你面前展現出來, 而且你還不會嫌棄, 還是依然會叫我小可愛。 這就是最幸福的。 幸福嘛, 我覺得就是在一些小事情裡面就可以提現出來的, 幸福嘛, 小事情裡面也可以讓人很滿足。 我真的覺得幸福不是那種我要名牌包包, 我也不要那種奢侈的衣服或者是化妝品。 我覺得幸福就是兩個人休息的時候窩在家裡, 做一頓好吃的飯菜, 然後兩個人一起在沙發上膩歪或者是抱著看電影。
幸福真不需要什麼道理, 心靈的平和只需要一點的溫暖, 幸福很簡單一個家的溫暖, 幸福不是有車有房就幸福, 有的人說自己到達一個什麼位置,
幸福需要理由麼?
從前人們碰到一起, 打招呼時說的是:“吃了嗎?”
後來路遇, 改成了:“你好!”
今天相逢, 在相當一部分人口中, 又變成:“活得快樂點兒!”
由物質到精神, 關懷的內容發生了本質的變化。
有人說人的幸福是有構架基礎的, 有的人幸福構架在物質基礎上, 有房子有車子是幸福;有的人說自己到達一個什麼位置, 就是幸福。 殊不知這些基礎只是人的一種欲望, 欲望滿足後, 心靈還是空的。
有的人說跟誰誰在一起就是幸福, 有的人說要給自己找幸福的理由, 其實, 幸福不需要理由, 何須用各種理由來欺騙自己, 執著於某種欲望而迷失了本性, 何來幸福可言。
靜心讀一段文字, 用心聽一段音樂, 清晨睜開眼睛的瞬間微笑看著自己的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