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

紫杉醇說明書

紫杉醇是一種用來治療卵巢癌、食道癌、淋巴瘤等多種疾病的藥物, 由於該藥物有一定的不良反應和副作用, 所以為了用藥安全, 同時為了能夠最大程度的發揮藥效, 患者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 按照合適的用量進行用藥, 另外, 在用藥的過程中, 對於一些注意事項也要格外警惕!

一、適應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線和二線治療。 頭頸癌、食管癌, 精原細胞瘤, 復發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二、用法用量

為了預防發生過敏反應,在紫杉醇治療前12小時口服地塞米松10mg, 治療前, 6小時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療前30~60分鐘給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靜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單藥劑量為135~200mg/m2, 在G-CSF支持下, 劑量可達250mg/m2。 將紫杉醇用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鹽水稀釋,靜滴3小時。 聯合用藥劑量為135~175mg/m2, 3~4周重複。

一般臨床使用紫杉醇的程式如下:

1.先詢問病人有無過敏史, 並查看白細胞及血小板的數據。 有過敏史者及白細胞/血小板低下者應慎用。

2.由於此藥可引起過敏反應, 在給藥12小時和6小時前服用地塞米松20mg, 給藥前30~60分鐘給予苯海拉明50mg口服及西咪替丁300mg靜脈注射。

3.常用紫杉醇的劑量為135~175mg/m2, 應先將注射液加於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液500~1000ml中, 需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輸液器,

應用特製的膠管及0.22μm的微孔膜濾過。

4.滴注開始後每15分鐘應測血壓、心率、呼吸一次, 注意有無過敏反應。

5.一般滴注3小時。

6.注藥後每週應檢查血像至少2次, 3~4周後視情況可再重複。

本品可與順鉑、卡鉑、異環磷醯胺、氟尿嘧啶、阿黴素、VP-16等聯合應用, 血像低下時應用G-CSF, 或紫杉醇加G-CSF預防給藥。

三、注意事項

1.血液學毒性:為限制劑量提高的主要因素, 一般在白細胞低於1500/mm3時應輔助應用G-CSF, 血小板低於30, 000/mm3時應輸成分血。

2.過敏反應:除了預處理外, 如只有輕微症狀如面潮紅、皮膚反應、心率略快、血壓稍降可不必停藥, 可將滴速減慢。 但如出現嚴重反應如血壓低、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全身尋麻疹, 應停藥並給以適當處理。 有嚴重過敏的病人下次不宜再次應用紫杉醇治療。

3.神經系統:最常見為指趾麻木。 有約4%的病人, 特別是高劑量時可出現明顯的感覺和運動障礙及腱反射減低。 曾有個別報告在滴注時發生癲癇大發作。

4.心血管:一過性心動過速和低血壓較常見, 一般不需處理。 但在滴注的第一小時應嚴密觀察,

以後除有嚴重傳導阻滯的病人不必每小時觀察一次。

5.關節和肌肉:半數左右的病人在用藥後2~3天會感到關節和肌肉疼痛, 與所用劑量相關。 一般在幾天內恢復。 在給予G-CSF的病人肌肉痛會加重。

6.肝膽系統:由於紫杉醇大部由膽汁中排出, 對有肝膽疾病的病人應謹慎觀察。 在數千例的資料中約8%的病人有膽紅素升高, 23%的病人鹼性磷酸酶升高, 18%有穀草轉氨酶升高。 但目前尚無資料說明紫杉醇對肝功有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