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五種腹瀉症狀 應立即就醫
一般來說, 人體正常排便次數大約每天一次到每週三次不等, 如果排便的次數和糞便水分異常增加, 可稱之為“腹瀉”的症狀。 腹瀉可分為急性或慢性腹瀉, 急性腹瀉發作的時間少於二周, 而慢性腹瀉則超過四周以上。
國人出國旅遊有時會因為飲食的問題發生腹瀉, 常被解釋成水土不服, 其實這類疾病稱之為旅行者腹瀉。 這種腹瀉會有倦怠、厭食、噁心、腹部絞痛等症狀, 伴隨四、五次以上的水便, 亦會有嘔吐噁心現象, 多數人在七至十天內就會復原, 很少對生命造成威脅, 其病原體以大腸桿菌為主,
急性腹瀉常見的病因包括細菌、病毒、寄生蟲、原蟲等感染引起, 而慢性腹瀉可分為炎性腹瀉, 例如大腸炎、克隆氏症等;其他可能的腹瀉原因還包括乳糖不耐症所產生的對牛奶過敏、食物中添加人工甜味劑等。 此外, 腹瀉也有可能與藥物有關, 例如氧化鎂、抗生素以及部分抗癌藥物等所造成的腸胃道異常與不適。
罹患腹瀉時, 應適當補充水分或電解質以避免脫水、休克、電解質失衡, 市面上的運動飲料可以適當補充, 但不宜過量。 同時, 必須根據病因來口服抗生素或特殊藥物治療, 例如細菌性痢疾應給予抗菌劑等。 要特別注意的是, 一般抑制腸蠕動之止瀉劑, 不適合用於感染性腹瀉, 尤其是老年人及幼兒更是要避免應用,
如果出現以下腹瀉症狀時, 應立即就醫:
一、 腹瀉症狀持續超過48小時以上未痊癒。
二、 腹瀉伴隨發燒39℃以上。
三、 腹瀉出現出血, 或產生血便時。
四、 出現原因不明的腹痛。
五、 出現脫水症狀, 例如口幹、口渴、皮膚乾燥、想睡覺、異常疲倦等。
雖然腹瀉在一般人看來是小病, 而且多數患者只要做好健康自我照護並適當地配合藥物治療即可痊癒, 建議下列人群應立即就醫, 不宜自行購買成藥或自我照護, 以免延誤病情產生嚴重後果:6個月以下的嬰幼兒;懷孕婦女;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血管疾病以及腎臟病者。
如果治療腹瀉時還在服用其他藥物, 應注意是否會產生藥物間的交互作用, 這時可以請教醫生或藥師, 進行藥物諮詢與用藥指導。 (王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