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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名妓若小安”其實是已婚男 微博內容純屬捏造

9月28日, 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通報, 針對近期備受廣大線民和媒體關注的“若小安1”微博內容, 杭州公安機關迅速跟進, 已經查明事實真相。 線民“若小安1”其實是一名已婚男子, 其微博中敘述的所謂“杭州失足女”經歷純屬捏造。 9月28日, 杭州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網路“名妓”若小安曬接客日記七年賣淫超過三千次

近日, 一個叫“若小安1”的微博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011年1月以來, 該線民在某網路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發佈了401條微博。 其在微博給自己貼上了“雞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層、80後”等“矚目”標籤,

還採用“紀實”的手法, 引起了線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體的關注。 根據上述網路傳聞中涉及的賣淫嫖娼線索, 杭州警方高度重視, 部署開展了調查工作。 9月27日下午, 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寫者林某某。 現已查明, 林某某, 男, 1980年出生, 已婚, 育有一子, 現任浙江省某文化傳媒公司一刊物主編。

為吸引線民關注, 提升自己網路知名度, 林某某從今年1月份開始, 模仿外國文學作品, 通過微博編造並發佈“失足女接客日記”。 鑒於林某某對自己捏造事實欺騙廣大線民、擾亂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表示認錯和悔過, 杭州市公安機關根據《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 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警告並處500元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