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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精神疾病的類型

有些精神疾病患者因為受到社會壓力或者刺激引起的突發疾病, 如果在日常發現了這類疾病患者應該適當的進行精神上的治療。 每一種精神疾病都會有不同的類型和症狀, 我們可以通過這些疾病症狀進行辨別和選擇相應的治療方案, 下面有關重症精神疾病的類型介紹。

一、中毒性精神障礙:某些非依賴物質(如苯中毒、鉛中毒、一氧化碳、食物中毒、醫學藥物中毒)短期大量或長期少量進入人體, 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後, 造成精神障礙, 這是一種常見的重性精神病分類。

二、軀體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這是由於軀體疾病影響了大腦功能而造成的,

如:心、肺、肝、腎發生疾病, 導致腦供血、供氧不足, 或代謝產物堆積, 或水與電解質平衡紊亂, 從而繼發腦功能紊亂, 這也屬於重性精神病。

三、人格障礙:人格特徵明顯偏離正常, 影響其社會和職業功能, 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通常始於童年, 並持續終生, 主要有偏執型, 反社會型、衝動型、表演型, 依賴型、自戀型, 人格障礙是重性精神病分類之一。

四、精神分裂症:為較常見的重性精神病分類, 多起病於青壯年主要可分偏執型、青春型、緊張型、單純型等, 常見症狀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覺妄想、興奮躁動、打人毀物、抑鬱多疑等, 病程遷延不愈, 病人及家屬痛苦萬分。

五、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由於腦組織直接受到損害而造成的器質性精神病,

如:腦外傷、腦出血、顱內腫瘤等因素所致, 這類精神障礙也屬於重性精神病分類。

不同的精神疾病類型都有它疾病形成的原因, 我們在日常需要多加注意患者的日常症狀, 對於疾病的治療是非常有幫助的。 患者在日常應該適當的進行精神鍛煉, 久而久之對於患者的病情具有很好的緩解作用, 有不良的症狀應該及時的反映給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