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季買電腦謹防宰客陷阱
導語:暑熱漸消、金風送爽, 轉眼又將迎來一個新學年。 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以及學生群體購買力的提升, 近年來的金秋開學季, 電腦、手機等數碼商品都會迎來一輪銷售小高峰, 商家們也總能賺得盆滿缽滿、喜笑顏開。 但記者日前卻獲悉, 北京很多學生在實體店購置電腦時, 都不同程度遭遇到部分商家的價格欺詐、以次充好、拒絕退換貨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徑。 為此, 記者對中關村、百腦匯等北京主要的數碼產品賣場進行了走訪, 對一些黑心商家種種坑騙顧客的伎倆進行了“起底”, 希望藉此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電腦時務必擦亮雙眼,
在走訪過程中, 餘怒未消的王先生就向記者講述了類似的“挨宰”遭遇。 9月1日開學之際,
黑心商家宰客伎倆大起底
一走進9月初的電腦大賣場, 只見到處人頭攢動, 多數都是學生摸樣的年輕人, 也有家長帶著孩子來的, 一派購銷兩旺的場景。 還沒走上幾步, 就有不少商家的導購人員爭相上來搭訕, 熱情地向記者推薦各種電腦。 很多消費者不知道的是, 當聽從這些導購的建議開始選購電腦時, 一些黑心商家就已經開始玩弄起宰客的伎倆了。
當千挑萬選後終於敲定一款心儀的電腦後, 商家往往會讓顧客先付款、再提貨, 這幾乎已經成為北京大小數碼市場不成文的行規。 很多消費者會覺得, 從交錢到提貨也就是分把鐘的事, 沒有什麼不妥。 殊不知, 一些商家往往會在這一環節做手腳,
而發現上當的消費者往往無計可施, 只能忍氣吞聲。 一方面, 交錢後所有的主動權都在商家手裡攥著, 到嘴的肥肉豈肯輕易吐出?至於讓買家自行檢測的解決方案其實只是個託辭, 消費者費時費力費錢不說, 即便真的拿到質檢證明, 到時商家也還是會找出種種藉口一推三六五。
記者發現, 這還只是黑心商家的宰客“第一式”。 就算不利用上面這種先交錢再提貨的所謂“行規”來逼迫消費者就範, 商家會還是能在不動聲色中讓你乖乖掏錢買下價格虛高的電腦。 有些顧客在去實體店之前會事先在網上查詢價格、性能, 選定一款性價比最好的電腦, 做到心中有數。 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面對這樣的消費者, 黑心商家也有一整套宰客招數。 當顧客主動點明購買某款沒有多少“油水”的電腦時, 商家往往一擺手:沒貨!如果顧客表示有意去其他店鋪再看,
就算消費者花了大價錢、捧回未被動手腳的電腦, 也並不意味著就能高枕無憂。 一些買家向記者反映, 用了沒幾天感覺電腦價格、配置不盡如人意, 想起商家信誓旦旦保證“X天內無條件退貨”、“不滿意就退貨”,打算將電腦退貨後再另行購買,往往會遭到商家的冷眼和拒絕。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時,商家明明滿口答應包退;一旦真的去退貨,商家卻往往矢口否認有此承諾、拒不退貨,要麼只有加價買其他產品。由於當初只是口頭承諾,如今已是口說無憑,消費者往往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面對不法侵害 消費者應加強防範理性維權
就當前電腦實體店的種種亂象和黑幕,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和部分法律界人士。他們都表示,面對自身權益被侵害,消費者不應忍氣吞聲,應及時舉報或投訴相應商家,或遵循法律途徑來理性維權。另一方面,建議消費者增強防範意識,事前做足功課,購買電腦時不輕信商家承諾,注意留存證據,才能最大限度不給黑心商家可乘之機。
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對記者表示,上述商家的種種做法無疑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知情權以及選擇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品質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就先交錢再提貨的所謂“行規”,該事務所的律師表示,目前法律法規對此並無明確規定,但這種商家自定的霸王條款,在法律上是無效和不予認可的。即便消費者先付款,但在商家提供符合品質要求的商品之前,這一交易行為還沒有完成。如果產品有瑕疵,消費者有權拒絕受領並要求返還貨款;強買強賣行為顯然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而北京工商局消費者熱線的工作人員則建議,從維護自身權益出發,消費者一定要堅持先收貨、再付款;若已提前付款,隨後發現購買的電腦存在問題,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或者走產品檢測程式來尋求解決。
對於商家虛報商品價格、性能,欺騙消費者購買質次價高的電腦,或者以各種藉口要求消費者加價購買自家產品等行為,盛廷律師事務所指出,此舉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如價格、性能、規格等情況。此外,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在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北京工商局則表示,一旦遭遇上述情況,消費者可以選擇向發改委或物價局進行投訴,但如果差價幅度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消費者維權將存在困難;因此購買前最好詳細瞭解產品的市場價格和配置等,避免上當受騙。
那麼,像王先生遭遇的這種商家口頭承諾“不滿意就退貨”,到時卻又拿國家“三包”政策“無品質問題不退貨”來搪塞的情況,該怎麼辦呢?面對記者的疑問,上述律師表示,我國現在施行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包含了一些常用的家用設備,但是電腦、手機是不包括在內的,對於筆記型電腦、手機的“三包”規定應當分別適用《微型電腦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和《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三包”責任只是對商家銷售電腦商品的最基本要求,如果銷售方主動做出“不滿意可退貨”“無條件退貨”之類的附加承諾,就應當依法履行。但從法律上看,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需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是口頭承諾往往陷入口說無憑的困境。因此,律師建議,如果商家做出這類承諾,應儘量與其進行書面約定,這樣一旦遭遇商家反悔,無論是向消協、工商部門申訴,或者走法律途徑,勝算都會大很多。工商局工作人員也表示,為了避免舉證難的尷尬,消費者不要輕信商家的純粹口頭承諾,並注意保留消費票據等作為憑據留存。
記者走訪中也瞭解到,其實類似中關村電子賣場、百腦匯電腦城等實體店拉客、黑導購、坑蒙消費者等現象其實已經存在多年,雖然有關部門進行過多輪整治,但成效看來並不明顯。尤其是逢年過節和開學前夕,黑心商家宰客現象時有回潮。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要避免被商家忽悠,最終還需消費者自身採取措施、增強防範意識。
在此記者也建議,消費者前往實體店購買電腦、手機、相機等數碼產品時,應儘量去國美、蘇寧等信譽好的正規大店,請熟悉行情的人同行,並且提前做足功課。面對花樣百出的種種行銷手段不能頭腦發熱,尤其是口頭承諾更不可輕信,堅持理性消費;在購買過程中,對於商家“先交錢”的要求切勿輕易答應,只要擦亮雙眼、捂緊錢包,再黑心的商家也難以得逞。如果遭遇不法行為或發生消費糾紛,與商家協商不成,應及時向消協、工商部門反映,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維權。另一方面,那些對數碼商品瞭解有限、分辨能力不高的消費者,儘量考慮去一些信用口碑好的電子商務網站購買,例如京東商城、易訊網等,或者國美、蘇寧的購物官網,至少明碼標價、配置型號一目了然,退換貨服務也有保證。
想起商家信誓旦旦保證“X天內無條件退貨”、“不滿意就退貨”,打算將電腦退貨後再另行購買,往往會遭到商家的冷眼和拒絕。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時,商家明明滿口答應包退;一旦真的去退貨,商家卻往往矢口否認有此承諾、拒不退貨,要麼只有加價買其他產品。由於當初只是口頭承諾,如今已是口說無憑,消費者往往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面對不法侵害 消費者應加強防範理性維權
就當前電腦實體店的種種亂象和黑幕,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和部分法律界人士。他們都表示,面對自身權益被侵害,消費者不應忍氣吞聲,應及時舉報或投訴相應商家,或遵循法律途徑來理性維權。另一方面,建議消費者增強防範意識,事前做足功課,購買電腦時不輕信商家承諾,注意留存證據,才能最大限度不給黑心商家可乘之機。
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對記者表示,上述商家的種種做法無疑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知情權以及選擇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品質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就先交錢再提貨的所謂“行規”,該事務所的律師表示,目前法律法規對此並無明確規定,但這種商家自定的霸王條款,在法律上是無效和不予認可的。即便消費者先付款,但在商家提供符合品質要求的商品之前,這一交易行為還沒有完成。如果產品有瑕疵,消費者有權拒絕受領並要求返還貨款;強買強賣行為顯然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而北京工商局消費者熱線的工作人員則建議,從維護自身權益出發,消費者一定要堅持先收貨、再付款;若已提前付款,隨後發現購買的電腦存在問題,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或者走產品檢測程式來尋求解決。
對於商家虛報商品價格、性能,欺騙消費者購買質次價高的電腦,或者以各種藉口要求消費者加價購買自家產品等行為,盛廷律師事務所指出,此舉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如價格、性能、規格等情況。此外,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在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北京工商局則表示,一旦遭遇上述情況,消費者可以選擇向發改委或物價局進行投訴,但如果差價幅度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消費者維權將存在困難;因此購買前最好詳細瞭解產品的市場價格和配置等,避免上當受騙。
那麼,像王先生遭遇的這種商家口頭承諾“不滿意就退貨”,到時卻又拿國家“三包”政策“無品質問題不退貨”來搪塞的情況,該怎麼辦呢?面對記者的疑問,上述律師表示,我國現在施行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包含了一些常用的家用設備,但是電腦、手機是不包括在內的,對於筆記型電腦、手機的“三包”規定應當分別適用《微型電腦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和《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三包”責任只是對商家銷售電腦商品的最基本要求,如果銷售方主動做出“不滿意可退貨”“無條件退貨”之類的附加承諾,就應當依法履行。但從法律上看,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需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是口頭承諾往往陷入口說無憑的困境。因此,律師建議,如果商家做出這類承諾,應儘量與其進行書面約定,這樣一旦遭遇商家反悔,無論是向消協、工商部門申訴,或者走法律途徑,勝算都會大很多。工商局工作人員也表示,為了避免舉證難的尷尬,消費者不要輕信商家的純粹口頭承諾,並注意保留消費票據等作為憑據留存。
記者走訪中也瞭解到,其實類似中關村電子賣場、百腦匯電腦城等實體店拉客、黑導購、坑蒙消費者等現象其實已經存在多年,雖然有關部門進行過多輪整治,但成效看來並不明顯。尤其是逢年過節和開學前夕,黑心商家宰客現象時有回潮。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要避免被商家忽悠,最終還需消費者自身採取措施、增強防範意識。
在此記者也建議,消費者前往實體店購買電腦、手機、相機等數碼產品時,應儘量去國美、蘇寧等信譽好的正規大店,請熟悉行情的人同行,並且提前做足功課。面對花樣百出的種種行銷手段不能頭腦發熱,尤其是口頭承諾更不可輕信,堅持理性消費;在購買過程中,對於商家“先交錢”的要求切勿輕易答應,只要擦亮雙眼、捂緊錢包,再黑心的商家也難以得逞。如果遭遇不法行為或發生消費糾紛,與商家協商不成,應及時向消協、工商部門反映,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維權。另一方面,那些對數碼商品瞭解有限、分辨能力不高的消費者,儘量考慮去一些信用口碑好的電子商務網站購買,例如京東商城、易訊網等,或者國美、蘇寧的購物官網,至少明碼標價、配置型號一目了然,退換貨服務也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