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男女適合做夫妻
一、彼此是談得來的朋友。
作為夫妻, 最基本的應該是朋友, 而且應該是好朋友或知已, 除非你們只是純粹生理意義上的傳宗接代型的夫妻,
二、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
物以類聚, 朋友間都應該在人生觀世界和價值上有基本一致的認識, 至少能彼此預設對方的人生價值觀, 否則怎麼做朋友?
朋友尚且如此, 夫妻要長期生活在一起, 當然更得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 夫妻追求的人生和生活目標不一致, 對事物的看法存在嚴重的分歧, 婚姻怎麼進行下去?
三、彼此能充分瞭解信任。
瞭解對方是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 而要想做夫妻, 瞭解當然是最最基本要做到的。 對對方不瞭解, 對方的家庭背景、受教育情況、性格脾氣、個性特質、生活習慣等等, 這些都應該充分瞭解, 至少得有基本的瞭解。
四、遇事彼此容易溝通。
人與人之間當然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矛盾, 夫妻當然也一樣, 而且因為天天在一起, 發生摩擦衝突的可能性還更大。 有矛盾不可怕, 可怕的是彼此無法溝通而讓矛盾發展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所以做夫妻的一個重要且基本的要件就是遇事彼此很容易就能溝通。
五、彼此有奉獻犧牲精神。
夫妻之間是一種典型的權利和義務的結合, 但得到的東西和你付出的東
西並不會總是成比例, 也不可能完全相等。 夫妻的一方總是會付出多些, 而另一方可能付出少些, 作為夫妻當然不能斤斤計較, 要有奉獻犧牲精神。 婚姻中沒有誰欠誰的, 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甘於犧牲付出也是做夫妻基本的要件之一。
六、彼此能做到寬容大度。
人都會犯錯, 人都有缺點, 夫妻之間由於是近距離的接觸, 更能發現錯誤和缺點,
七、志趣要能基本相投。
人各有志, 但夫妻則應保持基本的一致, 有興趣志趣情趣方面能大致相同的看法觀點, 唯如此才能步調一致而不會越走越遠甚至離心離德。 志趣基本相投才能在一起長期生活, 貌合神離的夫妻不可能幸福。
八、彼此能堅定支持對方。
婚姻不同於戀愛的重要一點就是, 婚姻得面對更多的現實生活壓力和問題, 婚姻也更煩瑣甚至乏味, 因而遇到的困難和難題也多得多。 無論是妻子還丈夫,
九、彼此接受對方的家庭。
很多年輕的戀人往往容易忽視這一點, 認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 可以不考慮其他, 這當然是一種天真的浪漫主義。 婚姻是兩個年輕人的事, 也是雙方父母和兩個家庭的事, 夫妻除了彼此的相愛, 還必須要能接納對方的家庭, 假如你根本無法忍受對方父母家庭的一些作為, 而他們又無法做到毫不過問你們的事, 那麼你今後的婚姻生活將會後患無窮。
十、有基本的物質經濟做基礎。
適合談戀愛並不等於適合結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