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心跳一分鐘多少
心跳, 是一個人活著的證據。 也可以說是所有生物還存在生命的證據, 也是每一個生物都必不可少的命根子。 心臟, 真的可以毫不猶豫的說是一個人活著的最重要的地方了。 一些人, 哪怕是失去了手臂或者腿, 可是他們任就可以活著, 因為他的心臟還在跳動。 而且, 心臟的跳動也是有規律有頻率的, 一個正常的小孩一分鐘跳動多少下, 一個正常的成年人一分鐘跳多少下, 這些都是有明確的大致的規定的呢。
成年人每分鐘心跳大約是七八十次, 但在60到100次之間都屬正常。 勞動時比安靜時要跳得快些, 女的比男的要跳得快些, 孩子比大人要跳得快些, 新生兒每分鐘可以跳到150次。 平均說來, 如果一個人活100歲, 那麼, 他的心跳次數加起來總共可達40億次左右。
在平時, 假如成人安靜時每分鐘心跳超過了100次, 醫學上就算作“心動過速”;少於60次的, 則是“心動過緩”了。
不過, 心臟和身體許多器官一樣, 工作能力也是可以變化的, 它有很大的伸縮餘地。
據研究, 認真做完一套廣播體操, 每分鐘心跳可能增加二三十次。 人在憤怒、恐懼的當兒, 學生臨上考場的一刻, 心臟也會“怦怦”地加快跳動。 攀登珠穆朗瑪峰的運動員, 心跳達到每分鐘一百七八十次。 讓一些人身30公斤重物奔跑300米, 他們的心跳每分鐘超過200次。 醫學資料竟有心跳高達270次的記錄。
加快心跳的目的, 是為了多送血液, 滿足身體的勞動、運動和特殊情況下的需要。 要是心跳過少, 血液供應不足, 身體得不到必須的氧氣和營養, 人就無法正常地生活,
生理學家發現, 長期從事重體力勞動和進行激烈運動的人, 他們的心臟得到了鍛煉, 心跳次數比常人要少得多。 我國當今有位足球運動員, 每分鐘心跳才37次;1928年奧運會上, 有位運動員, 每分鐘才28次。 原來, 心臟得到更好鍛煉的人, 心肌纖維變得粗大, 心室壁變得厚實, 心臟本身也擴大了。 英國一位前世界馬拉松賽冠軍于70歲因癌症去世後, 醫生發現他的心臟比正常人約重30%, 送血管道——冠狀動脈約粗1倍。 這樣的心臟收縮起來自然非常強勁有力, 每次跳動輸送到全身的血液要比普通人成倍地增加。 所以, 雖然跳得少, 可由於血多, 也能滿足身體的正常需要了。
心動過緩 有幾種類型,
所以, 在你每個人生的階段有不同的心跳頻率, 這是很正常的, 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心臟才好, 心跳是我們活著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