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癥的癥狀;焦慮癥的表現
主要癥狀表現
A.Lewis(1967)認為, 焦慮癥作為一種精神病理現象具有以下五大特征:
1、指向未來 這種情緒指向未來, 它意味著某種威脅或危險, 即將到來或馬上就要發生。 經常無須有的擔心是焦慮癥患者典型的癥狀之一。 如他們會擔心自己的親人、自己的財產、自己的健康等, 而這些情況在常人看來很正常, 即焦慮癥患者的反應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偏差頗大。
2、情緒狀態 焦慮是一種情緒狀態, 病人基本的內心體驗是害怕, 如提心吊膽, 忐忑不安, 甚至極端驚恐或恐怖。 發作性或持續性地出現莫名其妙的害怕、緊張、焦慮、恐懼不安等心理。
3、這種情緒是不快的和痛苦的可以有一種死在眉睫或馬上就要虛脫昏倒的感覺。 焦慮癥患者常常覺得自己不能放松下來, 全身緊張。 他面部繃緊, 眉頭緊皺, 表情緊張, 唉聲嘆氣。
4、實際上并沒有任何威脅和危險患者所產生的焦慮、恐懼情緒與現實相差甚大。 即是說實際上并沒有任何威脅和危險, 或者, 用合理的標準來衡量, 誘發焦慮的事件與焦慮的嚴重程度不相稱;
5、軀體不適感與焦慮體驗的同時, 患者會伴隨一些軀體的不適感、精神運動性不安和植物功能紊亂。 軀體上的不適表現常為焦慮癥的早期癥狀, 如心慌、胸悶、氣短、心前區不適或疼痛, 心跳加快, 全身疲乏, 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 簡單的日常家務工作變得困難不堪、無法勝任等。 如此癥狀反過來又加重患者的擔憂和焦慮, 由此形成惡性循環, 嚴重地影響了人們的身心健康。 絕大多數輕度焦慮癥患者還有失眠、早醒、夢魘等睡眠障礙, 手抖、手指震顫或麻木感, 月經不調、食欲減退、頭昏眼花、恐懼焦慮, 嚴重時有某種瀕死感等。
焦慮癥的三方面表現特征
1、與處境不相稱的痛苦情緒體驗, 為沒有確定的客觀對象、具體而定的觀念內容提心吊膽。
2、精神運動性不安: 坐立不安、來回走動、甚至奔跑喊叫, 也可表現不自主的震顫或發抖。
3、伴有身體不適感的植物神經功能障礙:出汗、口干、嗓子發堵、 胸悶氣短、呼氣困難、豎毛、心悸、臉上發紅發白、惡心嘔吐、尿頻尿急、頭暈、全身尤其是兩腿無力。
焦慮癥的國家診斷標準
【癥狀標準】
(1)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
(2)驚恐發作需符合以下4項:
①發作無明顯誘因、無相關的特定情境, 發作不可預測;
②在發作間歇期, 除害怕再發作外, 無明顯癥狀;
③發作時表現強烈的恐懼、焦慮, 及明顯的自主神經癥狀, 并常有人格解體、現實解體、瀕死恐懼,
④發作突然開始, 迅速達到高峰, 發作時意識清晰, 事后能回憶。
【嚴重標準】病人因難以忍受又無法解脫, 而感到痛苦。
【病程標準】在1個月內至少有3次驚恐發作, 或在首次發作后繼發害怕再發作的焦慮持續1個月。
【排除標準】
(1)排除其他精神障礙, 如恐懼癥、抑郁癥, 或軀體形式障礙等繼發的驚恐發作;
(2)排除軀體疾病如癲癇、心臟病發作、嗜鉻細胞瘤、甲亢或自發性低血糖等繼發的驚恐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