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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支管理中,精神疾病不等于危險

大多數政客和評論家在討論精神疾病和危險的時候, 其實只是在偽裝下宣傳著恐懼。 開始將精神疾病視為槍支暴力背后的首要原因并不值得夸獎, 因為這是一種歧視。

隨著一些被廣泛報道的槍擊案的發生, 美國已經將槍支管理討論的焦點轉到了精神疾病, 荒謬之極。 美國每年有10000例持械殺人案發生, 只有很小一部分罪犯患有精神疾病。 僅上周末, 芝加哥有60人遭槍擊。 媒體沒有直接關注精神疾病, 因為那并不是槍支暴力的首要因素。

科學證據

精神疾病患者病不會比非患者更容易有暴力傾向, 而精神疾病患者與其說容易實施暴力, 不如說更容易成為暴力受害者。

精神疾病患者實施暴力的時候與非精神疾病患者實施暴力的時候并無太大區別。 少有例外, 除了藥物治療導致的情緒失控或者病人未服用藥物。 而其他時候, 他們就像幻想型精神分裂癥患者,

做著自以為是自我防衛的行為, 并非有意侵犯他人或是提前預見到會傷害他人。

政治中的科學

許多立法者正希望剝奪精神疾病患者持槍權, 但如何定義精神疾病患者呢?是只要得了《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 是一本在美國與其他國家中最常使用來診斷精神疾病的指導手冊, 譯者注)上的病么?如果這樣的話, 就應該包括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 學習障礙以及智力障礙。 同樣還要包括的還有臨床疾病, 但臨床疾病往往只是暫時性的失調(圖一), 以及人格認知障礙或智力殘疾, 這一般而言是終生疾病(圖二)。

我們要禁止創傷后壓力癥候群患者持槍么?包括全國到處都有的打獵為生的戰后老兵?

我們要禁止產后抑郁患者持槍么?我們怎么監控?要是她康復了呢?她必須接受可以被稱之為歧視乃至騷擾的檢查么?

我們討論的問題并非一個人現在或者過去是不是一個精神疾病患者。 我們要問的是:如果這個人持槍, 會不會對他/她自己或他人造成威脅。 這才是關鍵。 將精神疾病當作檢驗一個人是否會造成威脅的判斷標準完全是混淆視聽。

國家精神疾病研究所預計去年有26%的人遭受著不同種類的精神疾病, 而45%的人一生中有過精神疾病。 也就是說上百萬人現在或過去都患有精神疾病。 把精神疾病當作剝奪他人持槍權的標準會

1)使人們因害怕失去第二修正案所賦予的權利(第二修正案賦予公民持槍權,

譯者注)而放棄尋求治療精神疾病, 以及2)剝奪大量公民的持槍權, 這幾乎等于解除公民武裝。

這很重要, 因為全美的人們都更應該了解, 無論是民主黨或共和黨, 無論支持槍支管理或者反對槍支管理, 都犯了錯誤, 污蔑了精神疾病患者。

歧視

精神疾病對槍支爭論雙方來說都是一個可隨手妖魔化的替罪羊, 右派把它看作把槍支暴力公眾注意力從槍支轉移到有精神疾病的持槍者身上, 只要求剝奪“他們”的持槍權。 左派就認為自己在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和治療方面更加開明。

公眾喜歡把一切不懂的都看作威脅。 對未知的恐懼牢牢扎根在我們的本能之中, 盡管事實是這種對精神疾病患者的有罪推論傷害了他們。

我們似乎在情感上需要害怕他們, 很怕他們。 這卻完全不符合一個開放而文明的社會。

盡管我們的監獄里填滿了精神疾病患者, 中間許多人如果有適當的治療的話本可以避免牢獄之災。 每年有近20000起持槍自殺案件, 也許該立法者來考慮一下抑郁癥, 抑郁狂躁型憂郁癥和其他類似精神疾病與持槍途徑之間的關系了。 但相對而言, 換抑郁癥或抑郁狂躁型憂郁癥的人很少真的自殺。

我們需要認識到被報道的事件之所以被報道是因為它們與眾不同, 而盡力去阻止不同尋常的事情發生即使可能, 也困難重重。 預測一起校園槍擊案, 或者一個患有或曾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會槍擊別人就像是要預測閃電會擊中哪個地方一樣,

幾乎不可能。 也許有一些遺傳因素可以作為預示, 但都不能作為真的警示鐘。

我們可以做且早應該做一些事來減少槍支暴力, 但聚焦在精神疾病患者身上絕非這些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