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酒精綜合症,生長缺憾最明顯!
有些女性朋友在不知道懷孕的情況下, 喝了不少酒, 結果在酒精的作用下胎兒出現了異常, 最常見的是生長缺憾, 身高和體重低於正常胎兒的標準。
一、生長缺憾
生長缺憾的定義是指因生前酒精暴露造成低於平均身高、體重或同時兩者, 而在一生中的任何時間都可以評定。 量度生長須按父母身高、胎齡及其他出生後的問題(如缺乏營養), 而最理想是量度出生時的身高及體重。 當身高或體重低於適合父母的標準生長表的10分位數時, 就算是缺憾。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及加拿大指引利用10分位數作為評估生長缺憾。 四位診斷代碼就容許一個介乎於3分位數及10分位元數之間的中間等級及低於3分位元數的嚴重等級。 生長缺憾可以幫助診斷胎兒酒精綜合症, 但對與酒精有關的神經進化病症或靜止性腦部病變的診斷則沒有幫助。
生長缺憾在四位診斷代碼有以下的分級:
嚴重——身高及體重低於3分位數。
中度——身高或體重低於3分位數。
輕度——身高或體重介乎3及10分位數。
沒有——身高及體重高於10分位數。
二、臉部特徵
患有胎兒酒精綜合症的病人會有幾個顱顏異常的特徵。 這些面部特徵顯示了腦部受損, 相信是於妊娠的第10-20周出現。
自1975年在診斷標準上的改善得出因生前酒精暴露造成的3種不同及重要面部特徵, 可以用來分辨胎兒酒精綜合症。 這3個特徵是人中變平、上唇變薄及眼瞼裂隙變小。
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發展了一套胎兒酒精綜合症面部特徵的量度標準。
嚴重——所有面部特徵獨立地評級都是屬於嚴重(嘴唇為4或5分;人中為4或5分;眼瞼裂隙長度不多於平均值以下的2個標準差)。
中級——兩個特徵被評為嚴重及一個特徵評為中級(嘴唇或人中為3分;眼瞼裂隙長度介乎平均值以下的1-2個標準差)。
輕微——包括以下的特徵組合:
兩個特徵為嚴重及一個特徵為正常;
一個特徵為嚴重及兩個特徵為中級;或
一個特徵為嚴重、一個為中級及一個為正常。
沒有——所有三個都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