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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胎的治療提示

1.良性葡萄胎的治療, 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要儘快撤空子宮, 清除病灶, 一般須進行兩次清宮。 據北京協和醫院材料分析, 第二次刮宮時, 約有19.7%肉眼可見水泡;24.8%鏡檢可見水泡;41.0%刮出滋養細胞。 由此可見, 葡萄胎吸宮一周後進行二次刮宮十分必要。 但一般不主張進行第三次刮宮, 如非必要, 以不刮為宜。 因多次操作, 增加損傷、感染, 甚至使殘留葡萄胎擴散。 必須刮宮時, 操作亦應仔細, 並給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2.為了防止吸宮術時的大出血, 吸宮的同時應靜脈滴注催產素, 但催產素的應用, 要在宮口已經擴張的基礎上,
且吸宮已經開始後使用。 以防止宮縮時將葡萄胎水泡擠入宮壁血管內, 擴散至肺部造成急性肺栓塞。 此外, 在操作前做盆腔檢查時, 也應注意不要用力壓子宮, 以免將水泡擠入血循環內。
3.關於葡萄胎的預防性化療, 國內外均有爭論。 Goldstein(1974)通過比較認為, 預防性化療可降低惡變率及轉移率值得推薦。 而Curry(1978)則認為化療有一定危險性, 不宜推廣。 國內宋鴻釗認為, 預防性化療對葡萄胎的惡變確有一定預防作用, 但抗癌藥均有一定毒性, 為預防15%的惡變率而對所有的患者進行化療, 不適合在我國推廣。 因此, 選擇性地應用化療, 配合嚴密的隨訪, 並不影響對惡變的早期發現及早期治療。
4.關於葡萄胎患者子宮的切除, 目前爭論亦較大。
部分專家認為, 切除子宮雖不能防止惡變, 但確能減少惡變機會, 其惡變率較保留子宮者為低。 因此, 對年齡較大, 無生育要求者, 可切除子宮。 且以直接切除子宮比吸宮後切除子宮的惡變機會少。 但根據(WHO1984)研究證明, 切除子宮後惡變率高。 可能是由於手術時對子宮的擠壓, 使水泡經過宮壁血竇侵入子宮或卵巢靜脈, 手術未予切除, 致使以後發生轉移, 故不主張行腹部手術切除子宮, 如病人年齡大要求手術者, 也宜在清宮後觀察一個時期, 待hCG恢復正常時再進行手術。
5.關於引產問題:過去採用的引產方法中, 催產素及前列腺素均使子宮收縮, 易使葡萄胎組織進入迴圈, 造成廣泛性肺栓塞。 天花粉引產雖可減少出血,
但成功率亦不高, 且有時發生殘留葡萄胎, 故目前多不採用。
6.關於妊高征的處理:目前有兩種不同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 應立即清除葡萄胎, 以祛除妊高征病因;另一種意見認為, 應先控制妊高征, 待情況好轉後再行清宮。 根據北京協和醫院經驗, 血壓在21.3/14.6kPa以上, 浮腫明顯, 伴蛋白尿時, 應先控制妊高征, 對癥處理。 待病情好轉後再行清宮, 但等待時間不宜過長, 因為不清除葡萄胎, 妊高征往往也難以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