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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類otc和乙類otc的區別

otc是over the counter的簡稱, 即非處方藥品, 就是指這些不需要醫師藥方, 顧客可立即在藥店或藥房中就可以購取的藥品。 otc是在1996年宣布明確提出藥品分類管理方法。 非處方藥品是由藥品變化而成, 是歷經長期性運用、確定有功效、品質平穩、非醫療專業工作人員也可以安全性應用的藥品。

甲類OTC為鮮紅色標識, 是只容許在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 且有著職業藥師或醫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的藥物店鋪、藥店等組織零售的非處方藥品。 甲類OTC藥務必在藥房里由職業藥師或醫師具體指導下選購和應用。

保健產品類并不是藥物(例如孕婦鈣片、潤喉糖等), 其準字號一般標以食健字, 因為并不是藥物, 因此沒有非處方藥品的OTC標志。

乙類otc(翠綠色):乙類的標準比較寬松一點, 在社會發展藥房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能夠 選購, 還能在歷經準許的一般零售商業企業的地區零售選購。

乙類OTC藥安全等級較高, 也就是一般不容易出什么事, 不用醫生或醫師的具體指導就可以選購和應用。

甲類otc(鮮紅色):只有在具備《藥品經營許可證》配置職業藥師或醫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的社會發展藥房, 定點醫療機構藥店零售的非處方藥品。 甲類非處方藥品須在藥房由職業藥師或醫師具體指導下選購和應用;

乙類otc(翠綠色):除開社會發展藥房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外, 還可在歷經準許的一般零售商業企業零售的非處方藥品。 乙類藥方非處方藥品安全系數高些, 不用醫生或醫師的具體指導就可以選購和應用。

保健產品類并不是藥物(例如孕婦鈣片、潤喉糖等), 其準字號一般標以食健字, 因為并不是藥物, 因此沒有非處方藥品的OTC標志。

甲、乙兩大類非處方藥品的差別來源于對其安全系數的點評, 凡具備《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規定配置職業藥師), 能夠 運營藥品與非處方藥品(包含甲、乙兩大類), 經省部級藥物監管單位或其受權的藥物監管單位準許的其他商業企業只有零售乙類非處方藥品。

那樣, 乙類非處方藥品除可在藥房售賣外, 還可在商場、

酒店、百貨商城等處市場銷售。 自然, 需要注重的是, 這種一般商業企業須經相對藥物監管單位準許即可市場銷售乙類非處方藥品。 另外零售乙類非處方藥品的商業企業務必配置職業的具備普通高中以上學歷,

經專業技能培訓后, 由省部級藥物監管單位或受權的藥物監管單位考評達標并獲得從業資格證的工作人員。 即不需要配置職業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