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拔罐有哪些適應症
1.適應證
拔罐療法對瘡瘍癰毒的治療有其獨到之處。
(1)拔罐形成的負壓作用於膿腔, 可使膿液充分引流, 減少全身中毒性反應, 促進創口癒合。
(2)避免在治療深部膿腫和複雜多膿腔膿腫時大創口引流, 減少病人痛苦, 縮短引流創口癒合時間。
(3)促進膿栓脫落, 縮短炎症週期, 少用抗生素, 從而大大縮短了病程。
(4)拔罐的溫熱效應及持久均勻的負壓效應, 改善了局部創面的血液迴圈, 促進了複雜創面和經久不愈的慢性潰瘍的迅速癒合。
拔罐療法的應用範圍十分廣泛, 在臨床上早已從早期的瘡瘍發展到用來治療包括內科、外科、婦科、兒科、皮膚科、五官科等100多種疾病。
拔罐療法具有明顯的緩解疼痛效果, 無論是內科的頭痛、腹痛、膽絞痛、風濕痛, 還是外科的急性腰扭傷、慢性軟組織損傷, 都可以用拔罐療法取得立竿見影的療效, 有的甚至只需一次治療即可痊癒。
刺絡拔罐的鎮痛效果尤為顯著。 中醫認為“通則不痛, 痛則不通”,
另外, 用本法治療效果較理想的病證有: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哮喘、支氣管炎、百日咳、冠心病、心律不齊、中暑、肺水腫、急性胃腸炎、胃痛、小兒消化不良、高血壓、中風後遺症、糖尿病、頭痛、脅痛、神經痛、肌肉痛、關節痛、腰背痛、痛經、月經不調、乳腺炎、術後腸粘連、蕁麻疹、帶狀皰疹、產後缺乳、牙痛、扁桃體炎、面癱、毒蛇咬傷、瘡瘍初起、近視等。
2.禁忌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應禁用或慎用拔罐療法。
(1)凝血機制不好,
(2)皮膚嚴重過敏或皮膚患有疥瘡等傳染性疾病者不宜拔罐。
(3)惡性皮膚腫瘤患者或局部破損潰爛、外傷骨折、靜脈曲張、體表大血管處、皮膚喪失彈性者, 局部皮膚不宜拔罐。
(4)妊娠期婦女的腹部、腰骶部及乳部不宜拔罐, 拔其他部位時, 手法也應輕柔。
(5)肺結核活動期, 婦女經期不宜拔罐。
(6)重度心臟病、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及嚴重水腫的患者不宜拔罐。
(7)五官部位、前後二陰部位不宜拔罐。
(8)重度神經質、全身抽搐痙攣、狂躁不安、不合作者, 不宜拔罐。
(9)醉酒、過饑、過飽、過渴、過勞者, 慎用拔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