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生活

心跳呼吸驟停的判斷標準

心跳呼吸驟停的判斷標準, 首先是分為原發性和續發性的, 主要是由于心肺功能等器官導致的疾病, 比如心肌梗死, 冠心病, 呼吸道燒傷等等, 還有的原因是先天性有肺功能或者心臟功能的問題, 所以才會導致患者出現心跳呼吸驟停, 患者一旦發出此病, 應當要做好相應的護理和治療手段, 盡快的恢復確保身體可能會存在一些并發癥的問題, 是需要了解清楚的。

發病機制

從發生機制看, 心跳、呼吸驟停大致分為原發、繼發兩類。

原發性

原發是指由于心、肺器官本身疾患如心肌梗死、冠心病、肺梗死、呼吸道燒傷、呼吸道梗阻等所致。

繼發性

繼發是指心、肺器官本身是正常的, 但由于其他部位或器官的疾患引發全身病理改變, 而發生心跳、呼吸驟停, 如嚴重創傷、電擊、溺水、休克、中毒、酸堿失衡、電解質紊亂、植物神經失調等。 但無論出自何種原因均由于直接或間接的引起冠脈灌注量減少、心律失常、心肌收縮力減弱或心排血量下降等機制而致。

施救方法

如發現有病人心跳呼吸驟停應立即將其取平臥位

1.判斷病人意識有無。

2.大動脈搏動有無搏動。

3.觀察有無呼吸。

如果以上均沒有應判斷為心跳驟停,

應該立即為患者行CPR(心肺復蘇術)既生命基礎支持術

A.開放氣道

急救者右手按壓前額使頭后仰, 左手向上舉頦。 同時用手指去除病人口和鼻腔中異物。

B.人工呼吸

將患者鼻子捏住, 采取口對口人工呼吸。

C.胸外心臟按壓

掌根部按在病人胸骨上,

位置在兩乳連線中點。 頻率:100次/分。 按壓深度4~5厘米。

每按壓30次需做人工吹氣2次, 連續做5個周期后重新評估病員的呼吸和循環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