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化妝品將得到保障 不宜有美白祛斑成分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是兒童的皮膚本身就好, 應該用不著化妝品吧, 話雖如此, 但是由於天氣原因, 兒童也是需要擦潤膚霜的;以前我國對於兒童化妝品的管理,
香精、防腐劑應少用或不用, 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 記者昨獲悉, 我國將給兒童化妝品規定“准入門檻”。
記者昨瞭解到, 國家食藥監局日前發佈了《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徵求意見稿), 面向公眾徵求意見。
其中對兒童化妝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 擬規定, 兒童化妝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地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 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配方中, 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髮、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 此外, 不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
記者昨在本地賣場及網上商城見到, 市面上的兒童化妝品不少, 面霜、潤膚露、護膚水、洗面乳、沐浴乳等一應俱全。 其中有些產品的成分有“犯規”之嫌, 比如, 有款兒童用爽膚水, 名為“活氧礦泉美白肌水”, 還有一些潤膚霜、露等, 打出白嫩肌膚、淨白、潤白的旗號。
業內人士介紹, 目前嬰幼兒化妝品主要還是沿用成人化妝品的技術、配方, 多數廠家是在生產成人日化產品的同時兼帶生產嬰幼兒產品。 《指南》正式發佈後, 將對兒童化妝品的配方、有害物質控制等方面設立更高的技術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