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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癌症有時能自愈

《美國醫學會雜誌》曾刊登過一篇報導:20多年來, 對乳腺癌和前列腺癌的檢查資料顯示, 這些發現了的腫瘤如果放任不治療, 有時會致命, 但許多小瘤子或者說小的癌症病灶, 在未被檢查出來, 或未告知本人的情況下, 如果放任不管, 卻不會帶來什麼問題。 之所以如此, 是因為它們會自動停止生長或萎縮, 甚至消失了。

北歐的研究者用基因探針做探索性檢查, 研究女性乳腺隨著增齡而發生的變化, 結果發現, 20歲左右女性的乳腺經常是乾乾淨淨的, 沒有變異細胞。 到了30歲左右, 就會出現一些異常細胞,

也是蛻變細胞, 有時比例可能很高, 甚至高達30%左右。 到了40歲, 有40%左右的女士中可以見到變異細胞, 50歲則接近50%。 但是, 60歲以後這個比例開始下降, 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女性發展成乳腺癌症, 大多數變異細胞回歸正常或自然萎縮了……這些例子都說明一個事實:癌症是可能長期穩定地“呆在”身體裡的, 或者即便已經出現症狀, 但仍然可以存活。

對於癌症的這些現象, 可以做出的科學解釋是:癌細胞是自身細胞的蛻變, 用遺傳學家的話來說, 它是細胞及機體在適應各種變異及壓力時而發生的變化而已。 它的生長是呈“鐘擺樣”效應的, 擺動的一方是細胞可以促使細胞往變異、蛻變, 往“壞孩子”方向走;另一方則是向“好孩子”方向走, 細胞一定程度地回歸正常,

後者就會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