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強迫症是心理衝突病
所謂強迫症, 是指患者在主觀上, 感到有某種不可抗拒的或者不能自行克制的觀念、意向和行為的存在。 病人雖然認識到這些觀念、意向或行為是不恰當的, 又或毫無意義, 有時也跟他的個性互不相容, 但是又難以將它們排除。 也就是說, 強迫症不僅有自我強迫, 而且同時有自我反強迫, 可以說是一種典型的心理衝突疾病。
這疾病直到最近, 醫生還以為是一種不常見的疾病。 新的資料顯示這是一種普遍的疾病, 大約占人口的2-3%。
典型的病人會說:“我知道那樣是愚笨。 我感到我像一個發癲的人, 但我知道我沒有發癲。
雖然要完全痊癒的機會非常微小, 但是接受治療的病人, 大部分的病情都會有所改善。
這病症的發生年齡通常是在20多歲, 大半到了25歲開始有症狀, 它的病發的原因還不清楚, 但有各種理論解釋強迫症的發生, 包括了生理與心理因素。
治療方法包括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 如果你的孩子不要看專科醫生,
你可以事先與你的家庭醫生討論他的病況,
當他有什麼小病時,
可以趁機帶他看該醫生,
並拿藥吃。
另一個方法是讓他看心理學家(Psychologist),
他們有一套醫療的方法。
你也可以與心理學家討論是否可以做家庭訪問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