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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過早學習寫字並不好

小編有的時候就會想, 如果人和人之間少了攀比心的話, 這個世界就會更加和諧了。 在國外還好, 人們的攀比心並不嚴重, 而到了國內, 人與人的攀比就非常多見了。 比如要好的朋友之間, 如果對方買了房子買了車, 那麼肯定自己也要想盡一切辦法買房買車, 而且還要買的比他好, 這就是典型的盲目的攀比。 而這種攀比心在各位新媽媽的身上也有, 比如害怕孩子落後于人, 於是在孩子很小就開始教學習和寫字。

許多家長很早就教孩子寫字, 並以教不教孩子識字、寫字作為選擇幼稚園的一個重要標準。 而一些個體幼稚園、街道幼稚園為迎合家長的這種需求, 便教幼兒寫字, 甚至以寫字、識字簡單地代替早期教育。 這些做法顯然都是不妥當的。

其實, 寫字是一種極為精細的技能。 它需要對文字進行有意觀察、分析, 將文字分解為多種筆劃, 再綜合、概括其筆順、結構,

由大腦將資訊和指令傳送到手, 在手、腦、眼的協同作用下, 將各種筆劃組合成文字。 對於不到6周歲的幼兒來說, 要其正確完成這一複雜的過程是有困難的。

從幼兒的生理、心理發展來說, 幼兒期兒童神經抑制機能還很差, 不能過久地抑制自己的行動, 或者從事過分細緻的作業活動;在知覺方面, 常常表現出籠統、不精確的特點, 他們較難區別相似的文字;在空間方位知覺方面, 幼兒尚無法掌握左右方位的相對性和角度, 3~4歲的幼兒對上、下方位掌握還不很穩定;在手的運動覺方面, 幼兒手的骨胳肌肉遠遠沒有達到成熟程度, 手部關節骨化過程還沒有完成, 手部肌肉的力量也很差, 不能勝任需要持久用力的動作。

再說幼兒的手、眼、腦的協調能力也差, 他們寫字時, 眼睛總要盯住筆尖轉。 為了能看到筆尖運動, 便歪著身子, 側著腦袋, 並儘量使右側的肩、肘、腕向前。 因此可以說, 過早地要求幼兒以正確的姿勢和筆順(從左到右, 從上到下)書寫文字也是很困難的。 如果硬要小孩寫字, 那也只能是畫字。 他們畫的字免不了東倒西歪, 缺鼻子少眼睛, 且人也極易疲勞。 遇到這種情況, 家長往往不厭其煩手把手地教, 而孩子卻怎麼也寫不好, 氣得家長脫口而出:你真笨, 沒出息……孩子自己當然也很洩氣, 心情沮喪。 長此以往, 便對寫字失去了興趣和信心, 以至於產生恐懼心理。

根據調查, 2~4周歲的幼兒, 90%處於塗鴉狀態;5周歲的幼兒, 95%能準確地臨摹畫畫,

但卻有75%的幼兒不能以正確的筆順、姿勢穩定地書寫簡單的漢字(如“口”、“白”);6周歲以上的幼兒基本上能以正確的姿勢、筆順準確地書寫簡單的漢字。 不過要求不能過高, 寫字時間也不能太長, 還要開始時就幫助幼兒掌握正確的書寫動作, 保持正確的書寫姿勢。 以後隨著幼兒手部動作的發展, 手、眼、腦的協調, 再逐步提高要求。 因此, 我們可以這麼說, 寫字基本上是孩子入小學以後的事, 不宜在幼兒期就提倡。

為此, 希望幼兒家長和幼稚園都能按照幼兒的年齡特點辦事, 讓幼兒在學寫字之前, 多塗多畫, 多做些需要多種感覺器官參與、配合的遊戲和手工活動, 還可讓孩子自己動手, 系鞋帶, 扣扣子, 拉拉鍊等, 以促使幼兒神經機能、感知覺、手的運動覺的發展,

提高機體各部位的協調能力。 同時也要注意培養幼兒的學習興趣和求知欲, 為幼兒入小學寫字、讀書作好各方面的準備。

為什麼不建議過早的教幼兒寫字呢?其實, 孩子過早的學習寫字很容易導致身體的疲勞以及手指的畸形, 因為幼兒的身體還沒有完全發育成熟, 自然骨骼就會很脆弱, 而一旦讓孩子的小手開始握筆的話, 骨骼受到傷害也是不能避免的。 而且孩子太小就坐在那裡寫字的話, 還很容易傷害到脊柱, 恐怕將來孩子連站立都成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