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治療
治療
百戰不殆----“三步階梯療法”, 徹底打破的傳統療法的局限性
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現是傷後出現局部變形、肢體等出現異常運動、移動肢體時可聽到骨擦音, 此外, 傷口劇痛, 局部腫脹、淤血, 傷後出現運動障礙。 出現外傷後盡可能少搬動病人, 如須搬動必須動作謹慎、輕柔、穩妥, 以不增加病人痛苦為原則。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可能的。 最大限度的恢復其功能。 因此。 在骨折治療中, 其復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第一步、復位: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
第二步、固定:骨折復位後, 因為其不穩定, 容易發生再移位, 因此要採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上, 使其逐漸癒合。 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 這些叫外固定。 如果通過手術切開上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 就叫內固定。
第三步、功能鍛煉: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 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迴圈, 促進骨折癒合, 防止肌肉萎縮, 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 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 使受傷肢體的功能儘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